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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间接费用银行存款(用银行存款支付各项开发间接费用)

关于房地产公司成本会计核算办法(二)


第二部分:房地产公司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


一、土地开发支出划分和归集的原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土地,按其用途可分为如下两种:一种是为了转让、出租而开发的商品性土地(也叫商品性建设场地);另一种是为开发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而开发的自用土地。前者是企业的最终开发产品,其费用支出单独构成土地的开发成本;而后者则是企业的中间开发产品,其费用支出应计入商品房、出租房等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现行会计制度中设置的“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账户,它的核算内容,与企业发生的土地开发支出并不完全对口,原则上仅限于企业开发各种商品性土地所发生的支出。企业为开发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而开发的土地,其费用可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在“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进行核算。如果企业开发的自用土地,分不清负担对象,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其费用可先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账户进行归集,待土地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再按一定的标准(如房屋占地面积或房屋建筑面积等)将其分配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如果企业开发商品房、出租房使用的土地属于企业开发商品性土地的一部分,则应将整块土地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在“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账户中归集其发生的全部开发支出,计算其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并于土地开发完成时.将成本结转到“开发产品”账户。待使用土地时,再将使用土地所应负担的开发成本,从“开发产品”账户转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计入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的开发成本。


二、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和成本项目的设置


(一)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为了既有利于土地开发支出的归集,又有利于土地开发成本的结转,对需要单独核算土地开发成本的开发项目,可按下列原则确定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对象:


1.对开发面积不大、开发工期较短的土地,可以以每一块独立的开发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


2.对开发面积较大、开发工期较长、分区域开发的土地,可以一定区域作为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


成本核算对象应在开工之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更不能相互混淆。


(二)土地开发成本项目的设置


企业开发的土地,因其设计要求不同,开发的层次、程度和内容都不相同,有的只是进行场地的清理平整,如原有建筑物、障碍物的拆除和土地的平整,有的除了场地平整外,还要进行地下各种管线的铺设、地面道路的建设等。因此,就各个具体的土地开发项目来说,它的开发支出内容是不完全相同的。企业要根据所开发土地的具体情况和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土地开发项目的成本项目。对于会计制度规定的、企业没有发生支出内容的成本项目.如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可不必设置。根据土地开发支出的一般情况,企业对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可设置如下几个成本项目:(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土地批租费;(2)前期工程费;(3)基础设施费;(4)开发间接费。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指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土地开发所发生的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物拆迁补偿费等。但对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应估价入账并冲减有关成本。开发土地如通过批租方式取得的,应列入批租地价。前期工程费是指土地开发项目前期工程发生的费用,包括规划、设计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费,场地平整费等。基础设施费是指土地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基础设施费,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等设施费用。开发间接费指应由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开发项目如要负担不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费,还应设置“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用以核算应计入土地开发成本的配套设施费。


三、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


企业土地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除可直接计入房屋开发成本的自用土地开发支出在“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核算外。其他土地开发支出均应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账户进行核算。为了分清转让、出租用土地开发成本和不能确定负担对象自用土地开发成本,对土地开发成本应按土地开发项目的类别,分别设置“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和“自用土地开发成本”两个二级账户。并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设置明细分类账。对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等土地开发支出,可直接记入各土地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


借:开发成本——商品性上的开发成本


开发成本——自用土地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开户银行


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记账凭证附件】:银行回单、挂账审批单、收据等。


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应先在“开发间接费用”账户进行核算。于月份终了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开发成本核算对象。应由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


贷:开发间接费用


【记账凭证附件】:开发间接费计算单。


四、已完土地开发成本的结转


已完成土地开发成本的结转,应根据已完成开发土地的用途,采用不同的成本结转方法。


为转让、出租而开发的商品性土地,在开发完成并经验收后,应将其实际成本自“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开发产品——土地”账户的借方。


借:开发产品——土地


贷: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


【记账凭证附件】: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计算单。


为本企业房屋开发用的土地,应于开发完成把土地投入使用时,将土地开发的实际成本结转计入有关房屋的开发成本,结转计入房屋开发成本的土地开发支出,可采用分项平行结转法或归类集中结转法。分项平行结转法是指将土地开发支出的各项费用按成本项目分别平行转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对应成本项目。归类集中结转法是指将土地开发支出归类合并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和“基础设施费”两个费用项目,然后转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和“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凡与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或批租地价有关的费用,均转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项目,对其他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等,则合并转人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基础设施费”项目。经结转的自用土地开发支出,应将它自“开发成本--自用土地开发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


贷:开发成本--自用土地开发成本


【记账凭证附件】:自用土地开发成本计算单。


如果自用土地开发完成后,还不能确定房屋和配套设施等项目的用地,则应先将其成本结转“开发产品一自用土地”账户的借方,于自用土地投入使用时,再从“开发产品――自用土地”账户的贷方将其开发成本转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等账户的借方。


借:开发产品一自用土地


贷:开发成本--自用土地开发成本


【记账凭证附件】:自用土地开发成本计算单。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


贷:开发产品一自用土地


【记账凭证后附件】:自用土地开发成本计算单。


下期预告:


第三部分:房地产公司出包工程开发成本的核算

第四部分:房地产公司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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