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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3号正文(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二号内容)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2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和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等单位。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相关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三会一层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其中,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上述机构均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议事规则或工作制度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管理规范运作。


(2)内部机构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设置部门和岗位。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牵制,分工合作,各行其责,形成了有效的分层级管理机制。


(3)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依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综合部对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掌握重要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等均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予以规范和遵循;制订了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明确了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公司重视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每年人力资源部制定相关培训计划,组织具体培训活动,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培养员工全面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4)社会责任


为了确保公司实现可持续长远发展,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保护股东权益、关爱员工、回馈社会等方面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公司一直致力于改善员工办公和生活条件,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重视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等。


(5)企业文化


公司重视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情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6)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审计部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较为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公司对可能出现的监管和经营环境的变化、新员工的加入、新信息系统的使用或对原系统进行升级、业务快速发展、新技术、新会计准则等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持续有效的识别和评估,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3.控制活动


公司通过多年的实践和不断提升,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和风险防范体系,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序、稳定的运转,及时防范各类风险。


(1)采购管理


公司制定了采购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明确了采购计划、采购申请、采购合同、采购订单、供应商准入及评价、采购价格确定、采购验收、对账及入账、采购付款、退换货管理、采购后评估等相关管理内容。


(2)销售管理


公司制定了销售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明确了销售计划、客户开发、客户信用管理、销售价格管理、样品管理、销售合同、订单、产品发货、销售退回、收入确认、对账、销售费用、销售收款、售后服务、销售业绩考核等相关内容。通过适当的职责分离、正确的授权审批、按月与客户进行对账、凭证连续编号、内部核查程序等控制活动减少销售及收款环节存在的风险。


(3)成本费用管理


公司制定了成本费用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中的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进行合理的归集和分配。


公司成本费用核算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在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核、成本费用支出与会计记录等环节均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公司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反映成本费用;强化成本费用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和考核,综合反映经营成果。


(4)存货管理


公司制定了存货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对从事存货管理业务的相关岗位均制定了岗位职责,对原料的验收入库、原料领用发出、原料领料退库、产成品入库、产成品发出、存货保管、投保、盘点清查、减值及报废处置等环节均进行了规范,各不相容的岗位与环节能够得到相应的制约与控制,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重大流失。


(5)固定资产管理


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保证所有固定资产处于受控状态,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明确了固定资产归口管理、计划及预算、请购与审批、采购定价、采购合同、采购验收、入账、付款、台账登记、投保、运行维护、升级改造、清查与减值、调拨、出租、抵押、报废及处置等相关内容。


(6)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计划、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网银、票据、备用金、财务印章管理、资金收入、资金支出等相关内容。在各业务流程上均明确了各自岗位职责,保证了各岗位能够相互制约,同时加强对营运资金的会计控制,严格规范资金的收支,防范了资金营运中的风险。


(7)筹资管理


公司制定了筹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对于从事筹资业务的相关岗位均制定了岗位职责,并明确了筹资计划、筹资方案、合同或协议签订、筹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筹资会计控制等环节的内控要求与措施。


(8)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使用情况的监督、信息披露等做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透明。公司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范了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时掌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动态,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9)投资管理


公司制定了投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对于从事投资业务的相关岗位均制定了岗位职责,并明确了投资计划、投资方案、投资决策、投资合同或协议签订、投资实施、投资会计控制等环节的内控要求与措施。


(10)工程项目


公司建立了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制度,并明确了立项与审批、初步设计、造价控制、工程过程管理、工程成本管理、竣工验收、结算与决算等环节的管理办法及岗位相互制约的要求与措施,设置了工程项目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旨在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建设及施工管理过程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加强外部协作单位的管理。


(11)研究与开发


公司制定了研发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对研究与开发高度重视,在产品设计前进行严格和科学的立项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对整个研发过程和工艺设计过程进行严格的管控,确保公司研发工作能不断为公司产品提供持续的竞争优势。在产品的生产制造环节,规范工艺设计过程,科学合理地设计整个产品工艺,确保产品生产制造过程有序科学,为生产制造的过程控制建立依据。


(12)财务报告


公司建立了与公司财务信息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在财务管理和会计审核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职责权限,并配备了相应的人员以保证财会工作的顺利开展。财务报告内控细则及相应制度中明确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管理、财务报告编制方案、重大事项会计处理、资产清查、债务债权核实、资产减值、日常账务处理及结账、单体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及分析利用等相关具体内容。公司的会计管理内部控制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级会计人员具备了相应的专业素质。


(13)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与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范围、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做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14)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担保决策程序,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审批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4.信息与沟通


公司信息与沟通机制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充分考虑内部控制相关要求并与公司实际控制相结合,减少了人为因素,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在内部各管理层级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利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公司制定了内部信息传递及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的取得、信息的传递、信息的沟通、信息披露以及信息系统规划、信息系统需求及方案、系统开发及验收、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系统安全管理等相关内容。


5.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监督体制,公司的监事会以及审计部是公司内部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由股东大会和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公司审计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有效运行进行监督。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说明:以上各项参考指标之间是或的关系,只要有一项指标的潜在错报达到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则该项缺陷即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2)定性标准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主要根据控制缺陷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予以确定。


说明:以上各项参考指标之间是或的关系,只要有一项指标的经济损失达到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则该项缺陷即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2)定性标准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容诚专字[2022] 230Z0691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得到了有效执行。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21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290155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高精度电子铜箔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主要产品按应用领域分类包括PCB铜箔和锂电池铜箔。公司是国内电子铜箔行业领军企业之一。公司现拥有电子铜箔产品总产能为4.5万吨/年,在建铜箔产能1万吨/年。公司生产的PCB铜箔产品主要有:高温高延伸铜箔(HTE箔)、反转处理铜箔(RTF箔)、高TG无卤板材铜箔(HTE-W箔)主要应用于覆铜板中的高玻璃化温度板材;RTF铜箔系高性能电子电路中的高频高速基板用铜箔,应用于5G用高频高速材料和较大电流薄型板材等,是近年来公司推出的高端PCB铜箔产品。公司生产的锂电池铜箔产品主要为动力电池用锂电池铜箔、数码电子产品用锂电池铜箔、储能用锂电池铜箔,最终应用在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3C数码产品、储能系统等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项


2021年12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25.38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27.46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012.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30Z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名称: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士启


日期: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22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10日前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士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於恒强、丁新民、张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甘国庆先生所作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主要工作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务预算安排报告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8,161.61万元,同比增长65.92%;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50.32万元,同比增长412.46%。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43,408.40万元,同比上升18.1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7,559.46元,同比增长21.61%。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2022年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现状和公司的经营能力,本着求实客观的原则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公司拟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产销量的增长。(本预算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度经营业绩的承诺,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的2022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如下: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每年7.5万元(含税),由公司按季度发放;在公司任职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超利奖励构成,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及超利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财务目标,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503,158.1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7,942,376.9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794,437.7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4,329,288.02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29,015,5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24,352,33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含回购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回购股份。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充分保护的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资金需求,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29亿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 司办理上述相关业务,签署授信相关文件、签署上述实际融资额度内的融资相关 协议。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120.99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5,636.08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84.9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以募集资金370,186,792.29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铜箔”)进行增资,以铜陵铜箔2021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作价依据,其中280,000,000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将铜陵铜箔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80,000,000元增加至560,000,000元,剩余90,186,792.29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公告》。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丁士启、陈四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 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2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监事会召开10日前发出。本次会议由姚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务预算安排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过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的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在公司任职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按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期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以募集资金370,186,792.29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铜陵铜箔2021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作价依据,其中280,000,000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将铜陵铜箔注册资本将由280,000,000元增加至560,000,000元,剩余90,186,792.29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得到了有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24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6,750.32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794.24万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3,432.93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79.42万元。


2、拟以公司总股本829,015,5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4,352,331.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可以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27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铜箔”)增资370,186,792.29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本次交易属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25.38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27.46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012.4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30Z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鉴于“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2万吨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铜箔,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对铜陵铜箔进行增资,以2021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作价依据,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末,铜陵铜箔净资产为370,186,792.29元,注册资本为280,000,000元。


公司以募集资金370,186,792.29元对铜陵铜箔进行增资,其中280,000,000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将铜陵铜箔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80,000,000元增加至560,000,000元,剩余90,186,792.29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仍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2、 财务状况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铜陵铜箔已经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铜陵铜箔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向子公司增资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子公司铜陵铜箔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铜陵铜箔进行增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铜冠铜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26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636.08万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84.91万元,共计6120.99万元。本次置换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字[2022]230Z1155号),截止2022年1月2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5,636.08万元。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636.08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拟于本次一并置换。截止2022年1月24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484.91万元,本次拟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金额为484.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120.99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1155号)。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可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项目中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字[2022]230Z1155号),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铜冠铜箔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字[2022]230Z1155号);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29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下转D6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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