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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银行开户注销(胶州工商银行的开户行是什么)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8-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752号文核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314号文同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11.1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2,389.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54.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835.3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15日出具了中天运[2016]验字第90127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概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青岛绍兴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款项,置换金额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天运[2016]普字第90658号《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予以鉴证。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5)。


2017年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2)。


2017年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1)。


2017年12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6)。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1)。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8,392.94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2)。


截至2018年1月18日,公司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02130200903277)及在中信银行青岛绍兴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0601013100477478)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对上述2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2)。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终止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并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于2018年5月10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9)。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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