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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混同(企业法人与法人代表人格混同)


当下社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身份,既然是不同的身份,那身份之间的性质也是各有不同的。那么,法人财产和法定代表人财产混同怎么办,要如何处理?



山东坤都律师事务所陆景柱律师解答:


法人财产和法定代表人财产混同需要进行析产,分清哪些属于企业财产,哪些属于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同时建立账本,分别列入。


法人财产权是指:法人所拥有的财产权。主要指:企业法人有接受投资,进行经营,经营的结果由投资人承受的权利。法人财产权来自于投资人。投资人向企业法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法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企业法人,所以法人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授予法人的权利是法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就是投资人的股权。


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法人有接受全体投资人投资财产的权利(在法人设立之初也可以这样说,法人有哪些种类的财产权取决于投资人投资什么样的财产);法人有将接受的投资财产登记在法人名下的权利;有以法人的名义经营该财产的权利;有以接受的投资财产和法人的日后积累,既法人名下的全部财产承担法人民事责任的权利。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析产,分清哪些属于企业财产,哪些属于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同时建立账本,分别列入。


陆景柱律师解析:


法人代表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区别:


1、首先, 产权的范围不同。公司财产是公司实际拥有的所有财产, 包括货币、实物和其他有形财产, 还包括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债权、股权等无形财产财产。它还包括通过外债、资产回报、营业收入和其他手段获得的财产。法定代表人财产是指以法人为代表的个人财产。


2、其次, 产权的行使是不同的。当法定代表人也是股东时, 法定代表人如果也是股东, 就有义务向公司出资, 在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转换为公司财产的过程中,将其转换为公司的财产, 并严格按照规定行使公司的产权法人代表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公司财产, 只有在公司解散后, 公司的债务总额在清偿后, 个人股东才能按照出资或其他协议的实际比例, 划分公司剩余财产!


3、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公司注册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时, 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 拥有独立的产权,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使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财产和股东的个人财产仍然是分开的。公司财产是公司的财产, 股东的财产是股东的财产。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有以下几点:


一、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三、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企业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


四、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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