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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经营药品类别和范围(药品按管理分类分为)

近日,北京市医药品保局、人社范围局分类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拟北京市药品基本医分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和家2021版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和,对北京市医保药品拟目录进行了有进有出的调整,对管理部分类别药品经营报销范围按、报销类别进行了调整,对门诊特殊疾病等分为类别用经营药报销政策进行了完善。新政策将分为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管理,适用于北范围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按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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