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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吗(域名之所以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原因是域名本身)

首先,本身我们来看一组最新发布的数据。


10月20日,知识产权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发布《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9》。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为8.5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61.2%,网站数量518万个,域名总数4800万个,其中“.CN”域名总数为2185万个,较2018年底增长2.9%,占我国域名总数的45.5%。





域名,大多数人都本身不陌生,域名是互之所以联网重要的应用设施,也是企业在网络上的一个门牌号。从数据来看,随着互客体联网的蓬的勃发展,我国域名行业也正经历原因高速发展,体量庞大,在全球的域名注吗册市场版图中占有重要地位。有市场就会有争议,域名与知识知识产权产权的关系,争议从未停客体止,今是天我们就浅析一下域名与知识产权到底有什么关系?





从域名的价值来是看,域名基于注册而产生,域名同时具备唯一性、稀缺性、标识性、国际性等特性,而知识产权则是权利人对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具有排他性、地吗域性和时间性。域名并非知识产权意义上的智力成果,但其在特性上与知识产权的诸多相似之处又可以视为域名是注册人的智力成果。


首先,域名具有国际性,是超地域的,而商标具有地域性,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商标权利只能在授予该项权利的国家内受到保护,如要在他国享有商标权,还必须按照他国的商标法律依法注册才可以,所以相比商标的地域性,域名更具优势。


其次,域名具有唯一性,且在全球范围内是独一无二的,而商标通常只能在某一之所以个或几的个种类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可以在不同种类的商品或服务上同时使用,并域名为不同的商标所有人所享有。另外,商标可以由文字、字母、图形组合,而域名只能由文字、数字、字母组成,因此也有人认为不能简单的将域名作为一个独立范畴来由知识产权法调整。





但是,域名的唯一原因性是指域名整体域名而言,若就其具有的标识功能而言,又不是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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