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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西丽平安银行开户(平安银行深圳西丽支行对公电话)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已于2022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LIU KUN、刘元成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2年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 登记地点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三)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4月12日17: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968


传真:0755-26957410


联系人:吴颖、龚文静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微”)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580万元。关联董事贺臻、别力子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第三方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


(二)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5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贺臻


(3)注册资本:49,524.8515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1999年8月31日


(5)住所: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0楼1001室


(6)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0楼1001室


(7)主营业务: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地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含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与创新服务;新兴产业战略投资与运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与培训;进出口与国际业务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为1,098,580.87万元,净资产为566,963.2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41,813.88万元,净利润为68,197.74万元。


2、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江枫


(3)注册资本:45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6月11日


(5)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东路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楼106


(6)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东路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楼106


(7)主营业务:物业租赁与管理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润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1)类型:事业单位


(2)法定代表人:嵇世山


(3)开办资金:8000万人民币


(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工业村


(5)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工业村


(6)宗旨和主营业务: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兴办高新技术企业,为深圳服务。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依法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服务、技术服务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力合微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业务收入、2021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0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中伟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9年进入会计师事务所行业,2009年初至今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为高级合伙人,任副主任会计师职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兆驰股份、瀛通通讯、国立科技、王子新材、新疆天业、天业节水和开立医疗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瑛琳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5年进入会计师事务所行业,2016年底至今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为高级项目经理,2019年至今为力合微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国华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大立科技、金利华电、德创环保、大博医疗和沃尔德等十多家企业改制上市或再融资审计业务,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19年。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74.2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1.80万元(含税)。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037,337.03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0,228,963.6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22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7.58%。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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