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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临时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过发票的纳税人,该如何办理税务注销呢?




一是对无欠税(税务滞纳金)及罚款、资料齐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二是对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不齐(包括未办结事项要求报送的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例如,纳税人需要报送的需要财务报表资料、纳税申报资料、有多缴税款需要提交退还手续多缴税款资料等,如果纳税人不能及时提供这些资料但急临时需清税文书的,可先作出承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纳税人若未履行承诺的,按照149号文规定,税一般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纳税人用D注销级管理。


三是符合市场一般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的纳税人,也可以按1需要49号文规定,直接向市纳税人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什么办理清税证明。







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注销

(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临时税务登手续记证》税务正(副)本什么和登记证税务登记《发票领用簿》;


(二)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登记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复印件);


(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登记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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