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问题之五
裁判规则:
准予注销登记并不代表已经完成了公司的清算程序,投资人在《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中对“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做出承诺的,应对债权需要人承担责任。
案例介绍:
原告依据(2019)吉0104民初3722号民事判决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于2019年8月9日经注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销,且被执行人出具一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载明:“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在完结……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全体投资人在承诺书上签字。
原告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为由,多少向朝阳法院执行局申请追加海全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朝阳法院执行局于2020年5月6日作出(2020)吉0104执21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支持了原告的追注销加申请。后经过执行异议之诉一审和二少钱审,均支持了原告的追加申请。
法院判决:
本案中,被执行人海全公司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原告虽主张该公司已完成了法律规定的清算程序,但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对此应承担不利后果。此朝阳外,《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中载明“海全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企业全体投资人在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而原告与海全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海全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时属于未了结事务,因此,王绍平作为海全公司的股北京东在承诺时存在不真实情况,应按照承诺书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案例来源:(2020)吉01民终5772号
实务拓展:
公司在并未实际履行已发公司生公司法律效力民事判决所确定债务的情况下,向工商登花多记机关提交与事实不符的注销申请材料,属于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现在登记机关办少钱理注销登记时,《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中书面承诺对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报告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该承诺书对全体投资人具有法律效力,故全体投资人均应在承诺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原本资不抵债的企业完成破产清算后,投资人合法履行了相关义务后不需对企业债务承担任何责任。而做出虚假北京的简易注销债务承担承诺后,则投资人需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虽然对投资人来说有扩大风险责任的问题,但也因此给投资人敲响警钟,一定要谨多少慎对待企业清算和债务处理问题。
为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企业在有债务朝阳未清理完毕时、特别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建议通过法定的破产清算程序解决完毕债务问题,再进行注销登记。
法律规定:
《最高费用人费用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大概法的相关规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大概追加当事人花多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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