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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销售预包装食品未备案(陕西省政府采购财政厅备案)


“政府采购按照以往的政策要求,经营范围中包含‘销售预包装食品’,需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包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开展食品经营活动预。”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港务浐灞分局行政审批备案科科长陈海英在服务窗口现场指导企业填表预、签章,并详细介绍“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企业备案制改革”有关服务措施。


她表示,以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未《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食品《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陕西省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等诸多政府采购书面材料,并要求提供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电子版平面图,还要进行经营场地现场核查,办理手续繁琐、周期长。


在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后,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从许可改为备案,原来几个工作日才能完成审批,现未在当场即可领取。如此一来,既降低了食品备案经营领域准入门槛、减少了办证环节、节约了办证时间,企业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也得到了“质”食品的提陕西省升。


一直以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港务浐灞财政厅分局高度重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包装,坚持把“证照分离”作为一项长期的重销售要任务抓紧抓实。2022年,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港务浐灞分局认真贯彻落实 “证照分离”改革销售精神,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工作部署,迅速研究落实措施,大胆先行先试,率先推动改革措施在西安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区全面落地,确保企业、群众及时享受“证照分财政厅离”改革红利。(供稿: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港务浐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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