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方“协议”,省工商局将指导阿里巴巴集团知识产权保护团队开展工作,完善案工商局件线索协查和及时反馈制度。双方将运用大数据,对社会反映工商局强烈、消费者诉求集中的网络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合同欺诈等网络经营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其中,针对网络售假案件多点、跨区、隐蔽等特点,双方将建立省内领导班子网络案件协查移送制度,并由省工商协调省领导班子外案件。
在维权方面,工商部门将向淘宝派驻选调联络室,配合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消费维权联络站共同帮助消费者维权。同时,将建立消费快速处理机制,完善消费赔付金制度,并督促网络商家履行“七日无浙江省理由退换货”等规定。
工选调商部门还将定期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检测,及时发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测报告及网络消费预警信息。
根据“意见”,省工商局将扩大信息数据公开,指导阿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其中,计划以企业信息公示浙江省系统为载体,建设开放式市场信息公示平台,为阿里提供省内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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