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电力能源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力工程公司经营范围)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服务公司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或“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筹备组(以下简称“三峡集团河南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拟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立合资公司,共同出资在河南全省投资建设储能项目及其他新能源项目。


●本次合作将加快永泰能源向新能源领域转型,合资公司预计到2030年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储能项目和其他新能源项目总装机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按照计划,合资公司未来运营的储能项目将与永泰能源所属的火电项目实现联动,既满足储能项目的用电需求,也会大幅提升公司火电项目发电小时和经营业绩,同时,合资公司将在河南全省同步开发建设集中式风电和光伏项目,实现“风光火储”一体化布局。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长江电力


公司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鸣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0405L


注册资本:227.42亿元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4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


长江电力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是全球最大水电上市公司,拥有和运营三峡、葛洲坝、溪洛渡、向家坝等水电站,负责抽水蓄能项目及配套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和运营。


2、三峡集团河南分公司


中服务公司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我国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首批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之一。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目前正在筹备成立中,其将作为三峡集团在河南省分支机构,负责推动落实三峡能源集团在河南省的发展战略,统筹开展三峡集团在河南省的市场开发、项目资源获取、前期工作推进和项目建设运营工作。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及意义


本次合作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的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及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政策,助力河的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永泰能源向新能源领电力域转型。


(二)合作内容


1、三方合作在河南省内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站项目,首期合作重点是公司在河南省已开展前期经营范围工作的储能电站项目。


2、三方共同出资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立合资公司,负责在河南全省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储能项目。合资公司由长江电力作为控股主体,三峡集团河南分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参股,前述两方所持股比合计不低于60%。根据具体项目推进情况,合资公司在项目所在地适时设立项目公司。


3、合资公司将同步在河南全省开发建设集中式风电和光伏项目,实现储能与多种绿能源电的联合与协同效益。预计到2030年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储能和新能源项目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


4经营范围、合资公司储能项目投入运营后所需电量,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永泰能源在河南省的燃煤电厂发电电量。


(三)合作机制


1、三方成立工作小组,统一协调内外部工作。


2、公司加快在河南全省的抽水蓄能项目选点工作,为合资公司储备拟投资项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通过本次合作,公司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工程公司及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政策方面迈出新步伐,将助力河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2、本次合作将加快公司向新能源领域转型,公司力争在10年内控股、参股的新能源项目规模超过传统能源项目。


3、合资公司储能项目投入运行后,既能够促进项目所在地经济发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又能提高公司整体业绩。


4、通过与行业龙头央企合作,有助于公司在电力战略规划、人才培养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得到提升。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是涵盖河南全工程公司省的总体合作,具体项目尚需三方履行各自审批程序,并需经过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