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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的注册资金需要实缴吗(律师事务所注册资金要实缴吗)



浙江隋梅律师事务所童文旺律师解答:


事实上注册分公司是不需要资金的,因为分公司就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也不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注册分公司是不需要注册资金的。在营业执照上总分司和分公司的也是有区别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的就是营业执照。


注册分公司是不需要注册资金的,但是注册子公司是需要注册资金的。分公司没有注册资金,会计账务中就没有实收资本的科目,因此总公司的拨款也可以记录到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去。因为注册分公司不需要注册,所以现在很多公司扩展经营范围,就选择注册分公司这种形式。


童文旺律师解析:


分公司是没有注册资本要求的,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他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隋梅律所主任,2001年执业,有丰富的民商事诉讼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经验。执业活动中诚信、敬业、尽职,社会风评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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