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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的固定资产核算论文(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的规定)

曲靖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题目: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应用与分析














作 者: 聂绍祥 学号: 2012073106


学 院: 经济管理学院


年 级: 2012级


专 业: 会计学


指导教师:付光富 职称:教授


日 期: 2016年3月





曲靖师范学院


本论文(设计)经答辩小组全体成员审查,确认符合曲靖师范学院本科(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要求。




答辩小组签名


主席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 称










































答辩日期:







原创性声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论文(设计)是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设计)中不包含其他人已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参与同一工作的其他同志对本研究所作的任何贡献已在论文(设计)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签名: 聂绍祥 日期: 2016年6月2日






论文(设计)使用授权说明


本论文(设计)作者完全了解曲靖师范学院有关保留、使用毕业(学位)论文(设计)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论文(设计)及送交论文(设计)复印件,允许论文(设计)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设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签名: 聂绍祥 指导教师签名: 付光富 日期: 2016年6月2日












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应用与分析




摘 要




“待处理财产损益”是指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各种责任不清的财产物资的长短款项,用于核算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或毁损。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在一个机构中的作用不可缺少。因此研究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应用,并且分析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好处和弊端对待处理财产所以科目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对本市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和盈利组织进行研究调查,根据问卷的案例和资料查阅,分析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弊端与应用,为涉及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机构“破产”降低风险提供建议,为我们即将毕业的会计专业毕业生将来工作少犯错而提供借鉴。


关键词:待处理财产损益; 应用; 分析;


























Profit and Loss Account is to be Processed Property Application and Analysis








Abstract:"Pending property profit and loss" means all types of enterprises in the process of the inventory of property responsibility is not clear the length of the property of the material, accounting for enterprise find out the various assets are in the process of property inventory inventory surplus, losses or damage. Property and losses of the subjects to be processed in the role of an institution is not desirable. So the property profit and loss account application to be processed, and analyze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pending property profit and loss dealing with property s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ubject has very important significance.


In this paper, the municipal government and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and profit organizations research investigation, and according to the case of questionnaire and references, the analysis of the disadvantages of property and losses of the subjects to be processed and applications, involving a profit and loss account is to be processed property agency "bankruptcy" provides Suggestions for reducing risk, for we are about to graduate from accounting major graduates work fewer mistakes in the future and to provide reference.


Key words: pending property profit and loss;application;analysis of the


















目录


引言


研究方法


讨论与分析


一、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内涵


(一)概念


(二)意义


三、待处理财产损益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虚增企业的资产和利润


(二)人为调节企业的损益


(三)应收账款涉及“待处理财产损溢”的核算


1,应收账款涉及“待处理财产损溢 ”的核算偏差


2,未明确核销出售物资发生的应收账款的核算方法


四、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虚增资产和利润的问题分析


(二)应收账款涉及“待处理财产损溢”的核算问题


1,应收账款涉及“待处理财产损溢”的核算问题分析


2 ,未明确核销出售物资发生的应收账款的核算方法


(三)资产置换涉及“待处理财产损溢”的核算问题


(四)人为调节企业损益问题的分析


(五)存货盘亏毁损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金额及处理


五、解决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虚增资产和利润的解决办法


(二)应收账款涉及“待处理财产损溢”的核算问题对策


(三) 统一置换过程中涉及“待处理财产损溢”发生的相关费用的会计处理


(四)人为调节企业损益的对策


(五)待处理财产损益的金额处理


结论


参考文献


致 谢


附录、调查问卷






引言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是《2014年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新增科目,该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待处理财产的价值及财产理损溢。


新制度中规定,行政单位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公司等出租资产、出售物资等应当收取的款项,且应当在资产已出租或物资已出售、且尚未收到款项时确认。新制度对出租资产和出售物资发生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对出租资产发生的应收账款的核销也有相应的规定。


笔者在2016年2-4月份在曲靖实习了二个月,期间对曲靖经济社会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发展的情况做了一个调查研究,结果发现,曲靖的政府组织、公司、非盈利组织都对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有应用,笔者将在前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等做一个简单的自我认识和理解,并希望能够探讨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实现济社会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


研究方法

本课题主要的研究方法有:


文献查阅、理论研究、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本课题在查阅大量的专著、文献、期刊等资料的基础上,并且在曲靖市范围内对300个机构进行问卷调查,这些机构包括政府、非营利组织和盈利组织,并对这些机构对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应用和相关案例进行研究,再结合所学的专业课本知识,对待处理损益科目的分析进行借鉴研究。


信息研究法:本文对曲靖市300家机构的待处理财产损益应用信息收集,并根据现阶段各各机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应用情况,得出目前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普遍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依托自己的专业基础提出一些适当的完善和改进的措施,以便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能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在写作过程中,查找相关课题的资料,分析所收集资料,并对数据进行整理,再进一步的对比分析。


讨论与分析

一、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内涵

(一)概念

“待处理财产损益”是指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各种责任不清的财产物资的长短款项,账户是一个双重性质的账户,是资产类科目,属于过渡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或毁损。[1]


该账户的借方登记待处理财产盘亏或毁损;贷方登记待处理财产盘盈。待处理财产盘亏或毁损结转时记到该账户的贷方;结转待处理财产盘盈时记到该账户的借方。月末如果有借方余额,表示还没有处理的财产物资净损失;如果贷方有余额,表示尚未处理的财产物资净溢余。[2]


(二)意义

该科目的设置是为了更好的对国有资产、个人资产以及非营利组织的资产进行管理,防止其资产流失,规范统一各单位各项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同时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正确反映国有资产、个人资产以及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处置损溢的结果。


三、待处理财产损益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虚增企业的资产和利润

第一,是将本来子虚乌有的“资产”煞有其事地列入资产负债表等报表,虚增了企业资产和利润数额,造成严重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投资与信贷策的恶果;第二,是为数不少的企业利用该帐户随意混淆、调节资产费用和损溢,成为某些管理者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和政治利益的杠杆;第三,是其中藏污纳垢,为少数贪污腐败分子的不法行为开了一个极为方便的“户头”。[3]


(二)人为调节企业的损益

一、将以前年度经营亏损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挂账;二、将应计入当期损溢的费用、损失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三、利用法人离任审计之机,将不该做报废、毁损处理的各项资产做报废、毁损处理,待审计之后又将资产做盘盈处理,这样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后又转做“营业外收入”,从而为后任法人更好地完成任职期间的利润指标打下良好基础; 四、利用产权制度改革和清产核资将一些不该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费用、损失等转入此科目。[4]


(三)应收账款涉及“待处理财产损溢”的核算

新制度中规定,行政单位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出租资产、出售物资等应当收取的款项,且应当在资产已出租或物资已出售、且尚未收到款项时确认。[5]但新制度对相关科目的明细科目未有明确介绍,对出售物资发生的应收账款的核销方法也未详尽说明,造成了这项经济业务在账务处理上缺乏可参考的依据。


1,应收账款涉及“待处理财产损溢 ”的核算偏差

未明确“待处理财产损溢”的明细科目,影响了后续相关的账务处理出售物资发生的应收账款,应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


新《制度》中并未说明贷方应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的哪项明细科目。如果按照新《制度》中对于“待处理财产损溢”明细科目设置的规定,即按待处理财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那么贷方应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应收账款”。如果按照新《制度》中对于出售资产的规定,即出售资产过程中,收到价款或补价等收入需通过“处理净收入”进行明细核算,那么贷方应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若不明确规定出售物资发生的应收账款的贷方明细科目,会直接影响到后续该应收账款核销的账务处理。[6]


2,未明确核销出售物资发生的应收账款的核算方法

核销应收账款,按新《制度》的规定,一般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后转出冲销“其他应付款”,显然不符合预算管理的要求。


四)资产置换涉及“待处理财产损溢”的核算问题


行政单位对符合条件的资产进行置换,属于国有资产处置方式的其中一种,其结果若是净收入应按规定上缴财政。[7]但在新《制度》中,置换换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和置换换出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未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会导致资产置换的损溢结果不一致,有可能从净支出变为净收入,从而造成行政单位的款项多上缴财政,不能如实反映资产置换的结果,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的要求。


(1)不同的费用账务处理影响资产置换的损溢结果


置换换出资产过程发生的收入和支出,都需要通过“处理净收入”科目核算,这是新《制度》的一大变化,既能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的管理,又能科学合理地体现资产置换的损溢结果。但是置换换入资产过程发生的费用则是直接在经费支出列出。如果置换换出过程中没有收到补价收入,只有支付相关费用,也就是说“处理净收入”只有借方发生额的话,那么不管置换换入资产发生的费用是多少,置换换出资产的损溢结果都是净支出,最终都转作 “经费支出”列支。[8]


(2)置换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共同费用的归属和计量问题


如果置换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时间点一致,就可能会产生同一笔费用既是属于换入资产过程发生的费用,又是属于换出资产过程发生的费用,那么该笔费究竟应该属于换入还是换出过程发生的费用呢? 究竟应该记入“经费支出”呢,还是通过“处理净收入”核算? 举例来说,某行政单位报经批准,置换换出一批闲置材料A,换入一批材料B,司机甲将B 材料运送至该行政单位,卸货交付后装运A 材料离开,收取运费 2000 元。显然,这2000元的运费既是属于换入B 材料的费用,又是属于换出A 材料的费用,行政单位该如何界定这笔运费的归属问题呢?是根据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价值的高低呢,还是根据体积、重量的高低呢?无论根据哪一种标准划分,将共同费用归入单边置换过程,都是不合理的,都不符合会计目标和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因此,两个过程的共同费用需要合理“共摊”。


共摊费用,即一部分费用归入换入过程,另一部分费用归入换出过程。那么,此时又会产生共摊费用的计量问题。也就是说,共摊费用应该按照什么方法计量归入换入过程或者换出过程的确切数额。按1∶1 均摊? 或者按两种资产的价值权重比分摊?新《制度》并没有考虑到这些。出现行政单位既承担着损失又存在净收入需上缴财政的情况。究其原因,仍然是因为新《制度》未从整个置换过程来考虑资产置换的损溢结果。


四、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由于“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的设置存在弊端,它在应用中所造成的会计信息扭曲失真问题是十分严重的。为防范乃至根本杜绝“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设置和使用所带来的弊端,本文笔者根据资料和问卷调查进行分析。


(一)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虚增资产和利润的问题分析

例如下面的三个例题:


例4:甲公司2000年4月末“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借方余额为460万元,其中从应收帐款、呆死帐中转入100万元;商品削价失80万元;应列未列费用140万元;人为因素虚列销售、虚增毛利所造成的亏损转入140万元。


例5:乙公司平时少转成本、虚增利润,造成库存商品帐实不符,遂从库存商品二级帐中转出100万元损失,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


例6:甲化肥厂2000年12月末“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借方余额为198万元,其中1996年发生水灾淹没化肥形成损失挂帐90万元;因管理不善造成产品亏损共计108万元,均挂帐未转。


前两个案例所核算的内容远远超出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核算范围,属于乱用会计科目人为调节损溢,粉饰企业财产状况的行为。后一个案例从核算内容上看虽未超出该科目核算范围,但将正常的费用和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长期挂帐不作转销处理,同样虚增了企业资产和利润数额。[9]


(二)应收账款涉及“待处理财产损溢”的核算问题

1,应收账款涉及“待处理财产损溢”的核算问题分析

应为新制度对出租资产和出售物资发生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对出租资产发生的应收账款的核销也有相应的规定,但对相关科目的明细科目未有明确介绍,对出售物资发生的应收账款的核销方法也未详尽说明。


如新制度中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 1) 出租资产尚未收到款项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


借: 应收账款


贷: 其他应付款


( 2) 物资已发出并到达约定状态且尚未收到款项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


借: 应收账款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


2 ,未明确核销出售物资发生的应收账款的核算方法

新制度这种账务处理只适用于出租资产发生的应收账款。对于出售物资发生的应收账款的核销方法,新《制度》未明确说明,如果也采用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如下所示,那么会导致期末“其他应付款”科目存在余额,不符合预算管理的要求。


如出售物资发生的应收账款的相关账务处理


( 1) 出售时,按应收未收金额


借: 应收账款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


( 2) 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 应收账款


( 3) 报经批准后


借: 其他应付款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10]


(三)资产置换涉及“待处理财产损溢”的核算问题

造成行政单位的款项多上缴财政,不能如实反映资产置换的结果,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的要求。其中置换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等都存在同样的问题,为方便阐述,文章以置换存货为例。


新《制度》中置换业务的主要账务处理———以置换存货为例


( 1) 置换换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为换入存货支付的其他费用( 运输费等) 确定,账务处理如下所示。[11]


换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 存货


贷: 资产基金———存货


同时,按实际支付的补价、运输费等金额


借: 经费支出


贷: “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 2) 经批准置换换出的存货,要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账务处理如下


﹝1 ﹞ 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按存货的实际成本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


贷: 存货


﹝2﹞ 实现置换换出时


借: 资产基金———存货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


﹝ 3﹞ 置换换出资产过程中收到价款、补价等收入




借: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


﹝4﹞ 置换换出资产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


贷: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


﹝ 5﹞置换换出完毕后,按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


贷: 应缴财政款


﹝6﹞ 如果处置收入小于相关税费的,按相关税费减去处置收入后的净支出


借: 经费支出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




(四)人为调节企业损益问题的分析

一,企业新法人换届,新法人为了划清责任,甩掉以前的历史包袱,将企业以前年度的经营亏损从“未分配利润”借方直接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挂账;二,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将当年发生在国外的分支机构的各项开办费用转入本科目挂账不作处理,虚增当年利润;三,为了为后任法人更好地完成任职期间的利润指标打下良好基础,利用法人离任审计之机,将不该做报废、毁损处理的各项资产做报废、毁损处理,待审计之后又将资产做盘盈处理,这样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后又转做“营业外收入”;四,企业在接受那些被兼并、合并、承包企业的损失、费用或亏损时,常常挂在“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不做处理,或者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违反有关政策将一些不该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费用、损失等,全部挂账。[12]




(五)存货盘亏毁损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金额及处理

根据 2009 年的增值税条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生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也就是要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出。[12]相反,正常损失包括正常损耗、自然灾害损失等,其进项税额仍然能抵扣。一般事先不知道存货盘亏毁损是哪种损失,因此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的金额最好是不含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以后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进项税额处理,以简化核算。


五、解决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存在问题的对策


通过研究和分析,就“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弊端和金额处理,本文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虚增资产和利润的解决办法

为防范乃至根本杜绝“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设置和使用所带来的弊端,本文笔者以下三种方案:


第一,保留使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对该内容进行全面清理。财政部门要严格界定会计主体范围,各级主管部门对会计、审计和社会中介监管机构应进行专门检查,对超出范围的会计内容和违规使用的账户进行清理,并对相关人员的责任给予严重处罚。


第二,“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使用方式、标的性质、层次、会计内容及其方法在报告中做出调整。可以考虑取消“挂起”的财产损失溢流等级的科目,在所有者权益的“资本剩余”科目中,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二级科目。


第三,彻底废除“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同样在资产负债表和其他报表中,也相应取消有关项目。资产损失的发生,企业不用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就可以根据相应的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的精神,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二)应收账款涉及“待处理财产损溢”的核算问题对策

要明确“待处理财产损溢”的明细科目设置明确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二级科目,不仅有利于各行政单位在实务操作中有更为全面、科学的依据,还有利于使各行政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如出售物资发生的应收账款,由于该笔经济业务属于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 处理净收入) ”科目核算。核销出租资产或出售物资发生的应收账款,都应按待处理财产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即都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 处理应收账款) ”科目来核算。


(三) 统一置换过程中涉及“待处理财产损溢”发生的相关费用的会计处理

为避免置换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的不同账务处理影响最后的损溢结果,应统一置换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账务处理。如置换取得的资产,在确认资产的同时,支付补价及相关费用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其他账务处理不变。在这种核算方法下,资产置换的收与支,均通过同一科目———“处理净收入”来核算,该科目的余额就能体现资产置换全过程的损溢。




(四)人为调节企业损益的对策

首先应该强化各种监督手段,确保会计处理合规合法。在各种监督手段中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监督非常重要,这需要注册会计师站在客观、公正立场上,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制度。


其次要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改革考核法人代表政绩的经济指标。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国家尽快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改变目前的不良现状,使企业真正走上健康的发展轨道上来,使企业的经营者抛弃那种只顾眼前和自身利益的做法,真正使企业的经营者切实维护企业的长远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使国有企业较快地形成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机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转变经营思想和经营方式,从而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健康发展。


(五)待处理财产损益的金额处理

如上例6所示,原因查明,系自然灾害造成,根据新增值税条例,一般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毁损,其相应进项税额仍然可以抵扣。


则账务处理为:②借:营业外支出 1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 000。


如果分录①为: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 170


贷:原材料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


则分录②为:借:营业外支出 1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 1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


显然,存货盘亏或毁损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时,金额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能简化后续处理。




结论


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是资产类科目,无形资产除外,凡是涉及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机构都有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应用,但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也有弊端,容易虚增企业的资产和利润数额,还有待改进。


笔者在曲靖济社会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发展的情况做了一个调查研究,结果发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固然有其可喜的一面,但是问题还是依然存在,情况不容乐观。笔者在前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曲靖族经济社会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发展的现状,包括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等做一个简单的自我认识和理解,探讨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本课题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应用与分析为研究对象,系统地分析了待处理财产科目发展的现状,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并根据分析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


的方法和途径。不过,由于笔者知识水平有限,查阅量也不太多,本论文对当前的问题和观点涉及的面不是很广,认识理解还不够深刻,文中的不足和错误在所难免,希望广大师生给予谅解。
















参考文献


[1]浅谈实物清查的教学思路.[期刊论文]《课程教育研究》,2014年 王亮


[2]张一贞主编21世纪高等继续教育精品教材.会计系列《财务会计》(第三版)第六章第七节.


[3] [4] [9]"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弊端.[期刊论文]《煤炭经济研究》,2002年 康瑾


[5] 刘艳丽.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影响[J]. 财会通讯: 综合( 上) ,2014( 8) : 56 - 58.


[6] [8] [11]张雪芬,陈宇霞.《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013) 的新设科目[J]. 财会月刊,2014( 09) : 94 - 97.


[7] 唐颖丽. 行政单位“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管见[J]. 财会月刊: 会计版,2006( 9) : 31


[10]数据库技术在商业银行存款业务审计分析中的应用研究.[学位论文]刘颖灵,2011年 湖南大学


[12]庄笛.会计期刊(2002.3).煤炭经济研究.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十条.








致 谢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四年光景一晃而过,随着论文写作的结束,我的大学生涯也即将画上圆满的句号。在这四年里,有许许多多的人给了我无限的帮助和支持,给了我太多的感动和希望,让我的大学生活充实而美丽,不留遗憾我定将这份感恩和回忆铭记于心。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付光富老师,从论文选题到写作完成,付老师都给了我悉心的指导。付老师认真负责、学术严谨的态度深深的影响了我,而付老师的博学多才、聪明睿智更是让我钦佩不已,付老师对我的影响将会是我一生的财富。在此,向我的指导老师表示真诚的感谢和由衷的敬意!


其次,我要感谢在大学期间所有帮助过我和教过我的老师们,正因为您们的无私关爱和悉心教育,我才得以顺利毕业,成为一个合格的学生和公民,谢谢您们!


最后,我还要感谢那些曾经帮助过我的同学们,当我需要帮助时,是你们伸出了援助之手,你们是我的同学,更是我的好朋友。我将会永远记住我们在曲靖师范学院的点点滴滴!
























附录、调查问卷

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政府、盈利、非盈利):


是否应用“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相关案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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