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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税务局电子发票入账试点单位(国家税务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近日,厦门市档案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成立验收专家组,分批次对全市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进行验收,全市11家试点单位全部顺利通过验收。此举标志着厦门市圆满完成全国第三批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任务。


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后,厦门市将开展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快推进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实施工作,在市委办公厅领导和市档案局牵头组织协调下,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提早部署、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试点任务落实。


今年3月,厦门市档案局联合相关部门成立试点工作小组,指定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要求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前期调研基础上,选定11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包含了国企、民企和外企)作为第三批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启动前,厦门市召开推进会议,面向所有试点单位开展宣传指导和政策解读,介绍前期试点经验,组织业务交流,进行动员部署;及时下发通知,明确政策依据,提出工作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厦门市将试点工作纳入《厦门市高质量推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2021年度提升方案》,为厦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全方位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日前,厦门市试点工作小组根据11家试点单位的申请及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专门成立验收专家组,召开两场试点工作验收会,分批次对11家试点单位进行现场验收。专家组听取了试点单位工作情况介绍,进行现场质询、评议,达成一致意见。经验收专家组投票表决,全市11家试点单位顺利通过验收,并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为今后全市继续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12月20日 总第3770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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