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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疗器械企业信息(北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哪些)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元,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00 元 ,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75,857,471.9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公司整体发行费用为78,410,387.77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支付发行费用69,680,008.04元,还有8,730,379.73元发行费用尚未支付。


扣除全部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应为1,067,128,292.23元,加上尚未支付发行费用的部分,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75,857,471.96元。


注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尚未转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骨科植入物及配套材料综合建设项目主要用于生产场地的建设、生产设备的添置与铺底流动资金,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和提升产能布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自建研发中心和扩展研发团队,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产品竞争力;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拓展公司销售渠道,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上述项目均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春立医疗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21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2]第3-00005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注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尚未转出,故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未计入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3: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支出只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的0.12万元的手续费,无其他支出。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年3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史春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995.64万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1年度实施现金分红比例低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主要系 2021 年,新冠疫情和国家组织实施人工关节集中采购以及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多变等多重因素将继续对公司业务造成一定冲击。基于高端介入医疗器械的特点,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丰富产品管线,强化市场开发,扩充国内外相关业务的销售团队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增加自有资金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合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含本数)。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董事会同意《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截止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史文玲女士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该项决议关联董事史春宝、岳术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任及拟选举新的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史春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史春生先生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聘请的2022年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其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有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情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境内外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认定,北京美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卓”)不是法定的关联方,公司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史春宝的表妹李俊霞、表妹夫郭福祥在美卓担任业务负责人,并未对美卓占多数控制权, 不能影响美卓的经营决策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比照关联方披露,针对与美卓的2022年交易提交了董事会审议,除关联董事外的全部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史春生先生的辞职报告。史春生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将投注精力在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上。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孙源女士为公司董事生产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因与本议案医疗器械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史春宝、岳术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按照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定并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需要,回购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本公司 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及相关决议案获类别股东大会分别通过时已发行 H 股的 10%,将有利于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最佳利益。董事会仅会在回购股份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的情况下,方会作出回购 H 股行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等的相关规定,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方面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不断促进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等工作质量提高的同时,重点根据内外环境变化,加强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内部控制评价等工作的督导,确保公司合法合规有效运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022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继续发挥专业作用及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提高议事效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企业信息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非执行董事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独立非执行董事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与公司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同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为持续提高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 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 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 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境内外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 年 9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北京。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三哪些)审计收费情况


2021 年度大信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8.0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北京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其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情况。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系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认定,北京美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卓”)不是法定的关联方,公司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史春宝的表妹李俊霞、表妹夫郭福祥在美卓担任业务负责人,并未对美卓占多数控制权, 不能影响美卓的经营决策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比照关联方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支出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关联董事史春宝、岳术俊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表决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与关联方北京美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商品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所发企业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与关联方北京美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商品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意见:公司在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 2022年度与北京美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卓”)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2年公司与北京美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美卓销售医疗器械产品的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并已按照公司当时有效的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未来,基于客户需求产生的关联方对外销售仍不可完全避免。公哪些司将持续避免与关联方不必要的关联销售,经常性关联交易占比将持续维持在较低水平。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2年3月2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且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史春生先生的辞职报告。史春生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将投注所有精力在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史春生先生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史春生先生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其辞去前述职务后,史春生医疗器械先生仍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史春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孙源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孙源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候选董秘资格备案,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 58611761


电子邮箱:sunyuan@clzd.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10号


附件1.孙源女士简历


孙源,女,198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11年06月-2014年4月任北京中成仁达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4年04月-2017年01月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会计,2017年01月-2020年6月任北京太和妇产医院财务经理,2020年6月起加入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源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年


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1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6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三)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并于 2022 年 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021 年度股东大会第4项议案;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1 年度股东大会第1、2、3、4、9、11项议案;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1 年度股东大会第3、1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为公司董事或与上述董事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 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clzd.com)刊载的上述股东大会的通告及通函。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A 股股东登记方式:


1.登记资料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A 股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①自然人股东:


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附件 1)及股票账户卡;


③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3)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4)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至少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2 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2 年5 月30 日(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10号。


(2)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2022年5月30日(周一)17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邮企业寄、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10号)。


(二) H 股股东登记方式:


H 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


和公司网站(www.clzd.com)刊载的上述股东大会的通告及通函。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源


电话:010-58611761,4000101998


电子邮箱:ir@clzd.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10号董事会办公室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结果


(二)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结果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任及拟选举新的


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基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实现长远发展战略的考虑,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史春宝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史春宝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


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史春宝先生目前仍为公司董事长,其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直至公司新任董事长任职之日止。


史春宝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任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实现稳健增长且于 2021 年 12 月 30日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史春宝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后,将投入更多精力于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布局。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史春宝先生在任职董事长及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史春宝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生产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史文玲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此项提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长史春宝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史春生为公司企业信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史春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1.史文玲女士简历


史文玲,女,汉族,199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市场营销与运营管理双学位。2020年任职于字节跳动用户增长部门,2022年3月起加入春立医疗担任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文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史文玲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春宝先生与岳术俊女士的女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史春生先生简历


史春生,男,汉族,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1年11月起加入春立有限,历任车间工人、检验员,质量部副经理、企管部有经理、生产部经理及厂长助理,2014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春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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