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宁德市小作坊食品实行包装销售!
大家好
我是柘荣湿面
从食品前你看到的待售的我是这样的
而现在
.包装.....
变身中
请稍后
简加工约!朴素!接地气
包装虽简
信息量挺全
我是谁?我的出生日期?我的身份证号?
我加工从哪里来?你怎样找到我?
......
应有尽有
把我买回家,您安心!
7月1日起,吗宁德市可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食品实行包装销售,统食品一标识要求。所有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和使用无食品标识的小作坊食品。小作坊食品包装上应要有食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预分或者配料表,以及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核准证书编号。
食品标签可用印刷和小作坊粘贴的方式,其标识要符合相应的法规要求和特别规定,不得含有虚假内容,可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标注吗销售内容应真实、齐全、有效,无漏标、错标或者标识失效过期内小作坊容等情况。对于小作坊食品无论是包装或者容器都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如果不贴标代会怎样?
若小作坊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食品标识的,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三代条规定,要求责令限期包装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销售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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