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应付股利属于什么科目(最简单的股东分红分录)



有关个人所得税股股利息红利扣缴义务发生时间?科目


留言时间:2019-12-23


纳税人所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


你好,A公司19年12月宣告发放股息红利(实际还没发放),那么我想请问下,A公司的股东有甲企业,和乙丙个人股东,请问股东甲企业纳税义务时点是什么时候?A公司需要什么时候帮乙丙代分红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另外税法有对股息红利实际发放时间有规属于定(即从A公司宣告发放到实际发放有规定股利多长时间需要实际发放?)谢谢!


答复机构:厦门分录市税务局


答复时分红间:2019-12-2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1、属于根据《中华最简单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应付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股东实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股东〔2010〕79号)规定:“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的现。什么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2、根据《国家税分录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最简单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应付〔1997〕656号)文件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什么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的个人应缴纳的个人科目所得税。


3、目前税法上暂无规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