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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税收优惠 对小企业税收优惠的政策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创新创业和技术成果转化的鼓励,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技术入股和资本入股一样享有按股份比例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和按股份比例参与分红的权利,但是鉴于投资方在技术入股时虽取得了股权,却没有现金流入,纳税能力受限,故税法对技术入股给予了诸多优惠。技术入股选择不同政策,个税负担大不相同。政策


一、政策规定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


对可以股权转让的技术进行了列举。可以转让的技术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这里,专利技术是指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所保护的技术,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所保护的技术。


2. 《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以下简称41号文)


规定,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应就评估增值部分缴纳所得税,报主管税的务机关备案后,并允许在5年内分期纳税。但是如何分期?文件没有说,实务中有人延迟至最后一年缴纳绝大部分个税。


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以下简称101号文)


在原政策基础上,税收增加递延纳税的政策选择。企业或个人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优惠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101号文突破了41号文规定的5年的期限,只要投资人一直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就可以一直可以享受递延纳税。


选择使用101号文应当注意:


(对1)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该企业应当为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2)是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企业;


(3)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才可以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4)用于投资的技术在111号文列举的范围之内,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5)纳税人应在投资完成后首次预缴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6)允许被投资企业按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时的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扣除;


二、政策对比


1. 缴税期限不同


(1)41号文规定评估增值税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期限,最长时间为5年。101号文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缴纳。


股权转让的时间若是超过5年,则缴税的时点101号文比41号文规定的时点更拖后,对个人更有利。


股权转让的期限若是不足5年,则缴税的时点101号文与41号文规定的时点一致,都是在股权转让时点缴纳。


2. 征收税目不同


41号文是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101号文是按“股权转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选择按101号文纳税的,实质是把 “财产转让环节”的应纳税款递延到“股权转让环节”,再按“股权转让所得”项目对其“财产转让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合并计算缴纳所得税。


3. 个税负担不同


41号文只是对税款入库时间允许分期企业实施,早交或晚交,税款不增不减。101号文是两个环节并在一起交税,就有可能出现“财产转让环节”有所得而“股权转让环节”是亏损,递延到“股权转让环节”缴税,税款比专利权投资入股时的应缴个税少。


三、举例


自然人甲17年1月以专利权投小资作价2000万元入股乙公司,占乙公司股权的10%。专利权的成本为20万元,入股时发生评估费及其他合理税费共10万元。2020年12月,甲将这部分股权以1000万元卖掉,转让时发生税费75万元,甲应如何计算纳税?(股权转让是亏损的!)


(1)按41号文计算:


专利权入股当期,应纳税额=(2000万元-20万元-10万元)20%=394万元


转让股权时,应纳税额=(1000万元-2000万元-75万元)20%=-1075万元<0,应纳税额为0万元。


但甲在办理394万元分期缴税手续(前三年缴税0万元,第4年缴194万元,第5年缴200万元)后的第4年,仍有394万元税款尚未缴纳。此时甲转让了全部以专利权投资换取的股权,那么他应一次结清税款。

企业税

两次合计,甲共缴纳个人所得税394万元。


(2)按101号文计算:


甲入股时无需缴税。甲转让该部分股权时一次性缴税。转让时应纳税额=[1000万元-(20万元+10万元)-75万元]20%=179万元。


甲共缴纳个人所得税179万元。


“财产转让环节”有所得而“股权转让环节”是亏损,递延到“股权转让环节”缴税,税款比专利权投资入股时的应缴个税减少215万元。


四、政策运用


101号文比41号文更优惠,特别是对技术投资入股到上市公司,若选择财税41号文分期缴纳,在股价低于当初的专利权的评估价值时减持,又亏钱税还得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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