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成都增值税发票丢失(增值税发票如果丢失如何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了,怎么证明已报税?以福建地区为例给大家讲讲~



这天


业务员小王正沉浸在


完成一个大订单的


喜悦中


可一个突如其来的


电话让他慌了


……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需要注意,采用个人实名登录方式。




2、进入“我要办税”模块,点击“发票使用”




3、点击进入屏幕左侧“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模块




4、按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填写表单。



注意,带“*”的项目必须填写,报税日期为该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日期。


进入页面右上角“附送资料”按钮上传必报文件,“附送资料”按钮上的红底数字是指“必报”资料数目。




5、提交申请后,可回到“我要办税”模块,进入“事项办理”中查询事项进度。




收到申请成功的消息提醒后,即可点击打印《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最新处理办法来了!

丢失空白发票


丢失空白发票后就是向税务局报告,然后接受处罚,之前在向税务局提交报告时还需要先登报挂失,现在登报这个事项已经取消。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当然,现在丢失发票报告也非常简单,电子税务局即可操作,以四川地区为例: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




第二步、点击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发票遗失、损毁报告进入



第三步、填写相应信息提交即可。



丢失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丢失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门有一个文件做了具体处理规定,这个文件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19号文。


当然还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一并梳理。


那么处理流程就是,遗失报告-接受处罚-根据专票丢失具体情况出具相应证明。


具体来说,就是如图所示:




其实也并不复杂,简单的说就是,两联的东西,你丢一张就用另一张补上,你都丢了那还需要税务局出个证明。


当然,这仅仅是理论上的流程,在实践中,各地处理方式还是有差异的,具体表现在哪里呢?


比如:个别地方并没有严格要求必须报告,有些地方也不会罚款,而就算要罚款,罚多罚少也各有不同;北京甚至取消了《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等等。


丢失已经开具的普通发票

丢失已经开具的普通发票可就没有特别的文件规定了,既然没有,那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做呗,理论的流程也就是报告-处罚-出具相应证明。


对于这个具体相应的证明,税务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各省税局没有特别的要求,我们账务处理可以参照《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 财会字〔1996〕19号 )第五十五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2.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简单的说就是,税务不要证明,你得让开票方给你一个证明。


其实发票丢失的处理一直以来就存在诟病。其实在目前的信息系统管控下,即便是发票丢失,企业的发票管理系统,税局的发票查询系统都有记录,对于企业的入账、抵扣并不会有太大影响,你比如抄报税证明,存在的意义其实就并不大了。


这次把登报这一麻烦事彻底取消,着实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希望发票丢失的处理规定还会越来越简便。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