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纳消费税税额
方法 | 适用范围 | 计税公式 |
从价计征 | 一般应税消费品 | 应纳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 自产自用: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进口环节: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1-消费税税率) |
从量计征 | 啤酒、黄酒、 成品油 |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复合计征 | 卷烟、白酒 | 应纳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四、个人所得税
应税项目 | 费用扣除 | 适用税率 | 计税公式 |
工资、薪金所得 | 月扣除3500元(或4800元) |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 全年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支出及亏损 |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 |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全年收入按月扣除3500元 |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无费用扣除,每次收入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需注意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的差别化规定) | 20%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
偶然所得 | |||
其他所得 | |||
劳务报酬所得 |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定额扣除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定率扣除收入的20% | 20%(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以上,实行“加成征收”) | |
稿酬所得 | 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为14%) |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20% | ||
财产租赁所得 | (1)缴纳的税费 (2)修缮费用 (800元为限) (3)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定额扣除费用800元 (4)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定率扣除收入的20% | 20% (个人出租住房10%) | |
财产转让所得 | 每次财产转让的收入额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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