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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增值税的农产品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账务处理)



问:


我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种植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租赁了一块地专门用于种植。现在购买了大量的水果树苗,已经进行了栽种。请问下购买这些果苗怎么做账?之后果苗长大了要出售时又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所发生的土地租赁费应该怎么处理做账?有什么税收优惠适合我公司的?


答:


共享会计师注册专家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王艺东回答道:



购买这些果苗是为了日后出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中对生物资产的不同分类,应将这些果苗分类为消耗性生物资产。消耗性资产主要是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


由于消耗性林木资产的支出与收益因其生长需要经历多个过程而具有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所以成本核算阶段性同样较强。例如在幼树阶段到郁闭前即林木生长的前期就需要投入林地清理等费用,并且成本费用在达到郁闭条件到林木采伐结算内会产生较大幅度的下降趋势。每年只需要支付林地租金和火灾预防、病虫害防治等管护费即可,郁闭后直至收获阶段为林木资产收益的主要取得阶段。


按照消耗性林木资产会计处理的阶段性特征,将其通过“消耗性林木资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适当位置予以单列,并以“在营林项目”科目取代“在建工程”,在该科目之后设置“林种”、“小班”二三级科目;以“营林成本”取代“生产成本”,并按照郁闭程度对经营主体外购的林木资产进行划分进而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



(1)购买这些果苗时入账方式为:


借:在营林项目- A品种(归属为资产的买价、税费、运杂费等)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2)这些果苗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间接费用(郁闭前)


借:在营林项目 -A 林种


贷:“应付职工薪酬 / 银行存款 / 原材料”科目


(3)这些果苗达到郁闭标准时


借:消耗性林木资产 -A 林种


贷:在营林项目 -A 林种



(4)这些果苗达到郁闭标准后(后期发生的管理维护费用较少)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5)出售这些果苗时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A 林种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消耗性林木资产 -A 林种


所发生的土地租赁费在郁闭前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在郁闭后费用化。



税收优惠:在我国现行税法中,对于农业企业主要施行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分别是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和农产品种植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以上专家意见仅供参考。


原创:共享会计师


审核:陈耿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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