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教育费附加?什么是地方教育费附加?它们的税率申报是多少?计算依及据又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
对于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在申报缴纳“两税”的同税时,需要就其实际缴纳的“两税”计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它遵循“进口环节不征、出口环节不退附加税”的规则。
征收依据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附加税的征所得税收是以实际缴纳增值城建税、消费税税额为依据。
以下两种情形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1)在月3万、季9万减免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
(2)在月10万税、季30万的也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业。
征收比及率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为3%,大部分地区的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为2%。
计算公式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征收比率(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征收比率(2%)
案例分析
怎么某企业20城建18年11月被查补增值税50000元,附加企业所得税7000元,并加收滞纳金6000元,处以罚款2000元。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怎么是以纳税教育费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所以该申报企业当月应补缴教育费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500003% 500002%=250(元)
发布于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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