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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名词解释(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概念及其核算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导读:如果利用成本法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做会计核算,这一问题应该是怎么处理呢?对于这一问题,本篇文章从两个方面分析了这一问题,一是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二是被投资单位宣告、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情形,具体内容请您参考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用成本法如何做会计核算呢?


答: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持有的对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成本法是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经营活动无影响能力时采用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成本法下,投资企业账上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投资成本入账以后,除非投资企业再次购入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或将已购入被投资企业的股份部分出售,或收到清算股利以及股票发生永久性跌价时,其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余额始终保持不变。


而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用成本法核算,可以这样处理:



1.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被投资单位宣告、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


①宣告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②被投资单位派发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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