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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都回收报废车处理流程(郫都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服务站)

在位于龙泉驿区的成都兴原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内,拆解车挥舞着巨大的钳子,仅用了几分钟的时间,便将一辆报废车进行了彻底拆解。


为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成都交警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报废车违法上路行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从10月开始,查处此类违法56件。并进行了集中拆解,这也标志着我市冬季道路安全战役拉开了序幕。



驾驶报废车上路


罚款1000吊销驾驶证强制报废


“连续3个周期没有年检的车辆就达到了报废标准,属于可以强制报废的报废车。”据民警介绍,驾驶报废车上路,安全隐患极大。车辆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有可能在行驶中出现刹车、方向失灵等情况。报废车没有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和对方的利益都得不到保障。



专项整治期间,各属地交警部门通过集中优势警力、科学布警,在城区主要进出城通道、环形道路、国省干道上全力开展路检路查,对核实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属实的驾驶员一律顶额处罚:罚款1000,吊销驾驶证,强制报废。


如果车辆要报废


请走正规流程


如果你自己的车辆要报废,该走怎样的流程?据成都兴原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逊益介绍,如果市民有需要报废的车辆,可以通过公司官网、微信公号、电话(4000285880)进行联系,公司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对接,如果你的车还没有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你想报废,可以直接把车开到公司来。如果你的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不能再上路行驶,公司会上门服务进行拖运。



案例


1、郫都区交警大队针对报废车辆川A7H38V车辆行驶状况进行分析调查,确定了其行驶区域后,经过多日走访,发现该车辆踪迹。于2019年10月31日10时许,将上路行驶的川A7H38V小型轿车挡获。按照道法第14条第3款、第21条之规定,对该车驾驶人夏某明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一千元、吊销驾驶证并强制车辆报废的行政处罚。


2、2019年9月19日12时50分,张某顺驾驶已报废的川ACZ636大众牌小型轿车从成都市二环高架桥路外侧武侯大道上行匝道驶入二环高架内侧主道,向成温立交方向行驶,交管局指挥中心缉查布控发出预警,秩序处高架大队迅速调集警力在二环高架内侧成温立交附近拦截。13时16分,该车被民警挡获。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第3款、第21条之规定,对该车驾驶人张某顺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一千元、吊销驾驶证并强制车辆报废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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