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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调研(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提醒一:


资产损失如要在所得税前扣除,不管有没有税会差异,必须填写A105090 资产损失及调整表。


提醒二:


企业所得税申报对资产损失的管理由备案制改为企业自行承担风险,将相应资料留存备查,该管理方式的变革看似减轻了企业的责任,但实质增加了企业不合规扣除的风险。


政策参考一:


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政策参考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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