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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 固体(海关总署2014年第21号公告)


① 铜废碎料(7404000090)


② 铝废碎料(7602000090)


① 再生铜原料


② 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


(7602000020)


供稿/ 广州海关


审核/ 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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