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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平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综合服务平台)


一、科技支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加快抗疫产品应用推广。对企业投入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产品,优先推荐纳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请市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优先予以认定。


3.保障疫情防控技术、资源支撑。全市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相关科学仪器设施等资源平台,在满足自身防疫需求下,积极对外提供技术资源支撑保障。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对外提供人工智能、大数据、5G、云计算等技术和资源支持,服务抗疫需要。


二、积极引导,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4.鼓励科技企业为抗疫作贡献。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优先支持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疫情防控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科技人才,优先支持其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报。


5.支持中小企业强化抗疫研发。加快2022年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请、立项、资金拨付等进度;在2022年创新创业大赛中设置疫情防控专题赛。


6.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额度上限提高至50万元,即日起可在“上海科技创新券平台”申领;加快创新券申领、使用、兑付,对参与疫情防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三、精准发力,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7.落实企业税收政策。会同税务等部门,加快落实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


8.落实载体房租减免。2022年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估中,对国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未落实房租减免的,取消评估资格;对落实相关举措得力、成效显著的载体,市区两级根据服务绩效优先给予运营补助。


9.落实科技金融保障。对申请无还本续贷、展期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续贷续保;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降息降费,确保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21年同期融资成本。


四、优化服务,实施惠企便捷服务


10.优化不见面审批。疫情期间,企业科技信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技术合同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等,全部实施“视频核验 远程受理”,实现“零跑动、不见面”办理。


12.优化信用管理。因疫情防控导致项目进展、数据报送延误的,经报备审核后,不纳入失信记录。


本通知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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