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生育保险
这对于很对家庭的
准爸爸准妈妈们都很有用
在社保里面,生育保险
今天小编整理了一份
大连生育保险实用手册给大家!
大连市生育保险实用手册
1 参保范围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 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执行现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缴费比例 1.2%,个人无需缴费。
3 缴费方式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实现应保尽保。
4 生育保险待遇
1️⃣女职工: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女职工从参保次月起享受;
(1)分娩医疗费、门诊产前检查费:
(2)计划生育手术费:
(3)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和产假期间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整体中断缴费不超过 3 个月并补缴的,视为连续缴费),女职工可享受全部生育津贴;
(4)计划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手术上月及当月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可享受计划生育津贴。
2️⃣男职工:
(1)未就业配偶医疗费: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后,未享受医疗保险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 3000 元标准定额补助住院分娩医疗费;
(2)护理津贴:
用人单位在男职工配偶孕期和护理假期间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整体中断缴费不超过 3 个月并补缴的,视为连续缴费),男职工可享受护理津贴;
(3)计划生育手术费:
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男职工从参保次月起享受计划生育手术费;
(4)计划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在男职工手术上月及当月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男职工可享受计划生育津贴。
3️⃣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1)分娩的,可享受分娩医疗费和门诊产前检查费;
(2)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在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可享受分娩医疗费,异地生育的,无须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统筹基金仅按 3000 元标准定额支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
5️⃣职工在国外、港澳台发生的医疗费,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说完生育保险的基本内容
其中跟准妈妈们最相关的
就是生育津贴以及产假工资了
那么这两者对各位宝妈们
有什么不同的影响呢?
先了解两个概念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 规定的假期天数。
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
注意:上述计算公式中假期天数,是按国家《女职工保护法》里规定的假期天数确定。但各城市根据情况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不同的产假天数,所以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
1. 发放主体不同
生育津贴的发放主体是社保机构,而产假工资,则是女性生孩子期间,公司给女职员发放的工资,发放主体是公司。
2. 性质不同
生育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产假工资:
公司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所发放的产假工资。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3. 范围不同
生育津贴里包含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领取吗
虽然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但是在实际中往往会合二为一,也就是说很多公司是没有产假工资的,只是发放了生育津贴。
但一般来说,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员工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需要补足差额 ; 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就不需要向员工支付额外的产假工资了。
按照我国的劳动法,如果公司没有给女职员缴纳生育保险,或者因为缴纳的时间不够,不满足领取生育津贴的标准,那么公司是需要为女职员发放产假工资的。所以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能同时领取的。
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 1 ) 职工分娩,累计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 1 年 ;
( 2 ) 职工分娩的上月,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 3 ) 职工分娩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
( 4 ) 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 ;
( 5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
申领业务可以在网上申报
生育保险网上办理指南
参保人住院分娩结算后次月,即可在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医保局"里自行通过手机申请办理,无需再到医保窗口。
搜索关注"大连市医保局"——进入"医保服务"——注册登录并实名认证——点击"生育津贴申领"——点击下方"新增申报"即可进入生育津贴待遇申报页面。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第一步:关注"大连市医保局",可点击左上角蓝色文字或者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哦。
第二步:点击左下方"服务大厅",选择"我的医保",根据提示注册登录。
第三步:点击"热点服务"下的子栏目"生育津贴申领",进入页面点击"新增申报"。
第四步:如实填写必录项,如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产假类别、生育日期、生育胎数、第几胎(胎儿是否正常)、开户银行等信息。
第五步:拍照上传相关证件或材料,如下图样式:
身份证(正反面)、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结婚证、社保卡
住院收据、诊断书、住院治疗明细单、出院记录
点 击 " 提 交 "
您已经完成整个流程,
剩下的交给医保审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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