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非普通住宅所有权的税费
一、契税(买方承担)
契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转让收入*4%
二、增值税金及附加(卖方负担)
增值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5.55%
三、印花税(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万分之五)
印花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0.05%*2
四、土地增值税(卖方承担)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
=转让收入-房屋重置成本-增值税金及附加 折旧-印花税
扣除项目=房屋重置成本-折旧 增值税金及附加 印花税
增值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扣除项目)*100%
=*%
未超过扣除项目的50%,应按30%的税率纳税(共计四挡税率对应的是30%、40% 、50%、60%)
土地增值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
五、个人所得税(卖方承担)
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营业税金及附加-上次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手续费)*20%
还有一种更为简单的计算方法,就是走综合税率,大约是应纳税所得额的16.7%,这种方法比较适合年代久远的非普通住宅,具体到哪种方式更合适,还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测算更加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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