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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报账时间(增值税发票怎么做账,什么时候报税)

再过两天就要跨年了,又到了报销发票的时候了,但是很多人不禁要问,我现在不在公司、发票来不及交,今年的发票,等明年了还能报销吗?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而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所以说,费用入账年份与开票年份不一致,虽然只是时间性差异,但严格按税法的要求算,上年度的费用应当是在上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不过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跨年报销发票又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何处理这些跨年发票成了财务人们心中难以言说的痛。







那么,今年的发票在明年还能处理吗?到底在哪个年度税前扣除?会不会有涉税风险?


1、什么是跨年发票?


想要处理跨年发票,就得先搞清楚跨年发票到底是什么。




跨年发票实际上分2种情形:


01


跨年收发票




开票时间是上一年度,却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在上一年入账,导致入账时间推迟到次年。


比如


A公司业务员小李2021年12月去上海出差, 2022年1月份返回公司后,才将12月份开出的差旅发票送达给A公司财务。


02


跨年开票




经济业务发生在上一年度,款项支付也在上一年度,但是发票次年度才开出来。


比如


A公司2021年12月支付一笔费用给B公司,B公司由于流程周期长等各种原因,直到2022年1月份才将发票开出给A公司


那么以上两种跨年发票可以报销吗?是否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是要正确处理,而且要注意各种跨年发票的处理方式不一样!







2、一般情况跨年发票怎么处理?




想要合规处理跨年发票的问题,就得先清楚税务机关对于跨年发票的处理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七条规定:


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5年。




不过追补相较而言是比较麻烦的,所以咱尽量能不追补就不追补,我们再看看其他规定是怎么说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知道政策规定后,跨年发票的处理的具体方式就很清晰了。


跨年收票:


2021年度开具的发票,2022年报销针对这种情况,企业会计人员需要做两件事情:


1)通知各部门需要报账的尽可能在年底前报账,如果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账的应向财务部提供预计报账中发票时间是2021年的金额。


2)财务部一方面根据预估的金额确认相关费用,另一方面确认相关负债。相关人员在2022年报账时再冲减2021年度的相关负债和调整相关费用金额。


后续报销时间要控制在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才可以税前扣除,避免纳税调整。




跨年开票:


属于2021年的成本或费用, 2022年取得发票,如果签署有合同,且支付了相关款项的,在支付时估计在当年年底前收不到发票的,先直接计入相关费用。


如果是在汇算清缴前取得2021年费用的发票并实现报销的,则可以在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中进行扣除;如果在2021年度的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取得发票,则要进行纳税调整,按照上面28号公告规定进行追补抵扣(不能超过5年)。




3、特殊情况的跨年发票处理办法




此外还有3种特殊类型的跨年发票,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01


属于预付账款的跨年发票




企业在经营中,预付账款支付了费用,提前开具了发票,但是次年才收到发票。




根据发票的开具规则,销售方或服务提供方在预收款时开具的发票也是合法的。如果属于预付款性质的发票,即便是前一年入账,也应该在次年才进行税前扣除,所以跨年也不影响。




比如


A公司与B公司签署了2022年一季度的广告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从2022年的1月1日开始播放A公司的广告。假如A公司在2021年12月底前支付了广告费,B公司也在2021年12月31日开具了发票。


但财务人员是跨年后的2022年1月15日才收到发票,完全可以把该发票做在2022年1月份的账里,然后在2022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税前扣除。


02


属于存货采购的跨年发票




存货购进收到发票,在进行入库、领用、生产、销售等环节后,结转成本才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因此存货采购这类发票跨年很正常,如果发票是2021年收到的,但是存货在2022年1月才完成入库等程序,发票虽然是2021年的,但是可以正常做在2022年度。




这种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但特殊情况下,比如存货已经实现销售,但是购进存货的相应发票在实现销售年度的汇算清缴前仍未取得,则应进行纳税调整。在取得发票后进行追补。




03


属于固定资产的跨年发票




国税函(2010)79号规定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因此,企业不管是否有发票,按照会计准则办理,对固定资产进行暂估入账后进行折旧,然后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比如


在2021年购买了固定资产,在2022年才取得发票,则需要根据采购合同和固定资产验收单暂预估入账并计提折旧,进行税前扣除,待收到发票次月再进行调整。




4、企业应完善制度减少跨年发票的发生




虽然跨年发票总是能找到解决方法,但是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才能使财务工作更加轻松便捷。


在发票问题上:




① 要求员工发生的费用及时报销;




② 跟合作商签订合同时就应当将发票的开票时间等明确;




③ 账务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发生费用就入账,汇算清缴做好纳税调整,保证账面不出错;




④ 对于无法避免的跨年跨期发票,做好台账登记,加强发票管理。与此同时对这类发票做相应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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