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网友许斌认为,公积金制度的正当性已然丧失,是“(有钱人)用买不起房的人的钱买房”。不妨抛弃自欺欺人的“互助”,改由政府主导、财政扶持,换以国债思路重新构建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很容易地杜绝现行弊端。
同样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总体上是叫好的多,而说到住房公积金却是叫苦的多。原因就在于,民众能实实在在地从前者得利,而后者,很多民众没有从中得利,甚至连本来的利益也要受损。
理论上说,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互助性制度,“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每人获取较低的存款利息,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在贷款时,同样也只需要支付较低的利息。但不能细究。如果人人都要提取账户资金,账户就空了,根本就无所谓贷款。公积金制度之所以能延续下去,必定是存款者众而贷款者少的。对于那些只存款不贷款的人而言,只能吞下较低存款利率的苦,成为“我为人人,人人不为我”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购房能力、地域限制等诸多原因,很多人还用不上公积金,以至于许多人说,制度的正当性已然丧失,是“(有钱人)用买不起房的人的钱买房”。
其实,抛弃自欺欺人的“互助”,改由政府主导、财政扶持,换以国债思路重新构建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很容易地杜绝现行弊端。
为此,应设定统一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无论体制内外的劳动人群皆按相同比例缴存,并可参照现行的社会化养老制度,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设定上限。出于公平考虑,应允许自由职业者自由参与到体系中来。
在此前提下,任何人办理购房贷款都走商业贷款的渠道,政策性优待主要体现在公积金存款的较高利率上。与现行制度相比,这一思路最大的区别在于其他人的现实利益不会因此受损。另外,账户资金应由个人自由支配,随时可以提现。实际上,因为利率较高,好处看得见,绝大多数人不会提现。
如是,既保证了所有国民平等受益,又杜绝了现行公积金制度衍生出来的管理混乱、种种灰色利益,还保证了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建设资金,同时运转灵活。
万千事,真正利为民所谋,总是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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