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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工商年检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年检申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2年3月1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9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1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风电铸件收入放量且控股子公司德阳广大东汽实现并表,相关收入指标实现快速增长。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099,515.0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8,356,663.62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14,2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56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4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公司为全部子公司在不超过22亿额度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公司2022年度针对监事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执行水平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关联自然人、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2-014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099,515.0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8,356,663.6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 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2-015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135万元,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15万元,共计审计费用15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2022年度审计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意见。对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态等表示认可。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2-016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16元,共计募集资金71,728.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94.8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6,133.9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80.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953.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4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1年3月2日,公司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和二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2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2,900.00万元尚未收回。截至2022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以竞价确定发行价格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4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56元,共计募集资金131,312.6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16.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9,196.3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59.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8,737.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号)。


[注1]2021年7月23日,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和二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尚未收回。截至2022年3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注2]2021年11月4日,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和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尚未收回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8月21日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2月25日,公司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3个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2月25日,公司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公告附件1和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4,358,045.6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5-101号),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3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广大特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大特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的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未达预期进度且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该募投项目所生产的高温合金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军工领域,由于军工市场壁垒高、产品验证周期长并具备一定的不确定性特点,且公司进入军工领域时间较短,相关市场拓展及产品验证进度较慢,因此公司对相关设备的投入进度相应放缓。公司已于2022年3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至2024年12月。除此之外,保荐机构认为,广大特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广大特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1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2022年3月8日分别召开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二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


[注2]该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3年,达产期4年,项目建设第1年不生产,第2年达产约50%,第3年达产约80%,第4年全部达产。预计全部达产后年均净利润4,818.8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附件2 :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该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2年,达产期3年,项目建设第1年不生产,第2年达产约45%,第3年达产约100%。预计全部达产后年均净利润18,632.91万元。该项目于2021年第二季度开始进行试生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现效益4,304.44万元


公司代码:688186 公司简称:广大特材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14,2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56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41%。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装备特钢材料和新能源风电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核心产品包括齿轮钢、模具钢、高温合金、特种不锈钢、风电铸件、风电主轴、风电精密机械部件及其他类零部件等。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风电、轨道交通、机械装备、军工装备、航空航天、核能电力、海洋石化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其中新能源风电领域收入占比达到50%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主营业务产业链纵横双向延伸的方式,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经济附加值和深加工层次,进而改善公司盈利能力。


2、公司主要产品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方式,形成了以股份公司所在的苏州市张家港市、宏茂铸钢与宏茂重锻所在的南通市如皋市和广大东汽及广大鑫宏所在的四川省德阳市三大生产基地。其中,张家港基地侧重于材料研发、冶炼并实施“小批量、多品种,定制化”产品类生产,如皋生产基地侧重于风电铸件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德阳生产基地侧重于能源电力装备铸钢产品及汽轮机叶片的研发和专业化生产。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废钢、生铁、合金,辅助材料为树脂、球化剂、孕育剂和固化剂等。公司设有采购部负责原材料等的采购工作,根据生产部门和计调中心制订的生产计划与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公司已建立供应商考核体系,主要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供货价格、交货时间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不断优化供应商结构。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并据此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和生产作业计划。计调中心依据销售部门提供的订单制定生产计划,计划下达后由生产部制定生产作业计划并及时组织生产。


为更高效地利用生产资源,公司在熔炼等核心工艺环节全部进行自主生产,在部分非核心工艺环节则根据自身产能及排产情况,采取外协方式组织生产,以提高公司整体产品的生产效率。


3、销售模式


(1)国内营销模式


目前,公司新客户的获取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①目标龙头客户开发


公司通过专业市场调研确定客户群体,组织销售和技术人员剖析客户需求,形成针对性的项目预案,与客户进行深入的技术交流,并完成产品试制及性能检测,最终交付工厂认证,进入其合格供应商体系。


②品牌效应带动


公司在行业内已形成一定品牌效应,部分客户会主动与公司进行接洽、交流,综合验证公司在技术水平、产品应用经验、售后服务方面的能力,最终将公司作为其合格供应商。


③高端装备带动


部分潜在客户在计划购置高端材料而国内没有配型产品时,其会通过材料制造装备市场进行信息搜集,间接查找具备制造该类材料能力的企业,并主动接洽、交流。公司引进诸如真空熔炼等行业内高端装备,因此吸引了一批具有全新技术要求的客户,并最终促成公司成为其合格供应商,为其提供新材料的开发。


(2)海外营销模式


公司主动与德国等国家的下游企业进行技术交流,成为其合格供应商。随着终端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公司直接与终端客户进行技术交流,通过技术创新及工艺方案能力获得终端客户认可,公司在欧洲注册了商标,提升品牌影响力。


(3)公司的销售均为直销、不存在经销的情形


公司的销售模式均为直销,不存在经销的情形。对于国内客户,公司一般直接销售给终端装备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后道加工企业。对于国外客户,公司通过直接向装备制造商进行销售,以及向大型钢材库存商销售两种方式开展。大型钢材库存商具备对产品进行分拣、初加工等加工能力,商业模式不是单纯的贸易,不存在经销的情形。


4、研发模式


研发中心为公司专设的技术研发机构,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负责新项目开发、新产品研发,并对产品研发流程、研发成果进行严格的审核及质量把控。研发中心下设齿轮箱部件项目部、模具钢项目部、特殊合金项目部、特种不锈钢项目部、铸造项目部及实验检测中心。公司各部门从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角度均可提出项目研发需求,每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需求需经过严格的调研、分析、评估审核后立项,立项后进入计划和规范、研发、测试和评估、产业化阶段。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端装备特钢材料和新能源风电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为新能源风电、轨道交通、机械装备、军工装备、航空航天、能源电力装备、海洋石化等下游领域提供基础材料及部件产品配套,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金属制品业”(分类代码C33)。上述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市场需求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系统性影响,对公司主要产品下游行业分析如下:


1. 新能源风电行业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高速发展,化石能源短缺,环境污染加剧以及温室气体减排压


力,对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限制作用逐渐显现,大力发展以风电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已经成为国家战略选择。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1年12月,全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32,848万千瓦,同比增长16.6%,2021年1月到12月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4,757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3,067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690万千瓦。


2021年5月,国家能源总局出台了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中指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论述,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备全面贯彻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布,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点任务:一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二是深度调整产业结构,三是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四是加快推荐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五是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六是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七是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八是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九是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十是完善政策机制。


公司2021年新能源风电领域实现销售收入143,851.35万元,较2020年增长24.96%,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53.20%;风电应用领域订单充足,产销量实现大幅度增长。


②轨道交通行业


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内轨道交通行业投资强度和规模保持平稳。


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中指出聚焦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基本贯通“八纵八横”高速铁路,推进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加快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2021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加快规划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城市群城际铁路,支持其他有条件城市群合理规划建设城际轨道交通。


公司轨道交通领域的主要客户中车戚墅堰系中国中车旗下子公司,中国中车连续多年轨道交通装备业务销售规模位居全球首位。


③机械装备行业


随着美日欧等国“再工业化”的深入实施,信息装备技术、工业自动化技术、数控加工技术、机器人技术、新材料等当代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在机械装备中的深入应用,全球机械装备行业将进入全新发展阶段,预计到2022年全球机械装备市场规模将增长到3,000亿美元,增长空间较大,对材料的市场需求也将持续释放。


④军工装备行业


军工产业事关国家安全,同时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军工产业对于信息技术、新型材料、高端先进制造等行业具有巨大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近年来,军事形势日益复杂和严峻,中国周边局势促使中国加强军事建设。


⑤能源电力装备行业


核电是我国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分支,也是新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国家对核电行业的支持政策经历了从“适当发展”到“积极推进发展”再到“安全稳妥发展”的变化,“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指出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成为“十四五”时期的重要任务。同时,2021年3月,国家能源印发了《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对核电实行保障性消纳政策。


燃气轮机作为高端装备广泛应用于发电、船舰和机车动力、管道增压等能源、国防、交通领域,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高技术核心装备。从国家“十四五”规划来看,国家进一步明确了对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行业的规划,将打好燃气轮机行业的技术基础,进一步推进技术向高端化、专业化发展,推进燃气轮机行业国产化进程。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特钢材料方面,目前市场已经形成了以三大特钢集团为主、其他专业化特钢企业及中小民营特钢企业充分参与的竞争格局。三大特钢集团为中信特钢、东北特钢、宝钢特钢,专业化特钢企业包括太钢不锈、舞阳钢铁、天津无缝等,民营上市特钢企业有沙钢股份、永兴材料等。与大型特钢集团相比,公司发展历史较短、生产规模较小,产能在50万吨以下,综合实力与大型特钢集团相比存在差距,但公司聚焦技术要求高、生产难度大、市场容量小的风电材料产品,采用模铸锻造工艺,在细分领域形成了自身竞争优势。公司将凭借在细分产品领域的专注钻研与灵活管理不断巩固市场份额。


新能源风电零部件方面,尤其在风电铸件领域,全球风电铸件目前80%以上产能集中在我国,其余20%产能主要位于欧洲和印度等。目前中国风电铸件行业竞争格局主要体现为:以一重、二重为代表国有控股的大型综合性重工装备铸件制造企业,风电铸件仅为其业务领域中的某一细分板块;以日月股份、吉鑫科技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在风电铸件领域占据优势并不断发展壮大。国内年产能超过15万吨铸件的公司包括日月股份、永冠集团、吉鑫科技等,公司在5.5MW以上大型海上风电铸件市场(可同时向下兼容小尺寸铸件),在厂房设计建造、规模化生产线、先进机加工设备、江海水路运输等方面具有后发优势,符合当前风机大型化的市场发展方向,且公司在铸造熔炼环节技术优势明显,在技术储备及生产规模上属于国内大型铸件的第一梯队。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能源风电零部件产品的研发和量产上取得重大突破,主要体现在风电铸件方面。大型风电铸件是集配料、熔炼、铸造、精加工和检测等工序于一体的高技术附加值产品。目前风机大型化、核心零部件大型化的趋势日益凸显,借助于此,公司超大型铸锻件技改项目一期(年产能10万吨)已全部投产,技改项目二期(年产能10万吨)及配套的15万吨海上风电精加工项目已于2021年一季度末起分阶段试生产。大型海上风电零部件产品产能大幅提升,保障了公司订单生产需求,产业布局和建设契合国家关于风电行业的长期发展规划。截至本报告公告之日,公司已于明阳智能、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所属单位、远景科技、运达风电等国内大型主机厂商形成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先后成为其风电机组铸件供应商。风电大型铸件各项技术指标难度较高,目前仅有日月股份等少数企业具有相应的能力,公司在技术储备及生产规模方面处于行业内第一梯队。


报告期内,公司布局能源电力装备高端铸钢件产业,控股子公司广大东汽已于2021年1月22日在四川省德阳市注册成立,顺利承继其前身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公司铸 锻事业部在高端铸钢产业方面积累的大量生产各类核汽轮机、燃汽轮机汽缸、阀门等高端铸钢件 的铸造技术和以 CB2、9CrMo、Ce12、Co3W2 为代表的高参数机组的汽缸、阀门及汽轮机叶片等产品可实现批量化生产能力。2021年二季度起,公司及时对其启动技术改造、产能提升及降本增效工作,其中核心铸钢件产品年产能从原先10000吨提升至30000吨并已于2021年四季度逐步投产。同时,通过改进砂线能力、降低单位人工成本及提高生产效率等方式,逐步改善广大东汽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以全资子公司鑫盛智造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启动大型高端装备用核心精密零部件项目建设。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进行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220,000.00万元进行精密零部件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已于2021年9月末办理完成土地使用权、施工许可等前置手续,并于2021年10月初开工建设,建设周期预计2年。达产后,公司将具备年产风电机组大型齿轮箱零部件及其他精密机械零部件共计84,000件的精加工生产能力,主要生产行星销轴、行星齿轮、太阳轮、内齿圈、扭力臂、齿轮箱端盖、齿轮箱体、行星架以及其他精密机械零部件。本项目的建设是公司产业链向下游延伸的进一步举措,有助于公司拓展市场份额、提升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在齿轮箱零部件行业的竞争力,实现大型高端装备核心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下转D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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