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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电话(深圳市龙岗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执法人员联合辖区派出所查扣“三无”问题口罩一批,并立案调查。


据悉,自疫情爆发以来,龙岗区消委会紧紧围绕2020年消费维权主题“凝聚你我力量”,在市、区各级领导下,全面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据龙岗区消委会统计数量显示,自1月1日来,龙岗区消委会共受理1210单投诉。目前,随着复工企业的增加,投诉也日渐增加,其中售后服务市场、产品质量和虚假宣传占据投诉性质的前三位,教育培训、通讯电脑数码、交通工具及维修则是消费者最闹心的三大消费领域。


从投诉的热点分析


各种培训机构、官网美容美发、健身培训等预付式消费的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各种陷阱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特别是本次维权纠纷涉及的是不可管理局抗力疫情的影响,不同于地震、洪水等有明确发生时间点的不可抗力,疫情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发展到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形,才能监督被认定到了不可抗力的程度,更导致纠纷不断。


“投诉问题大部分是商家的原因,但是有些问题是可以通过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风险能力避免的。”区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签订龙岗合同时要认真细致,选择正规公司,并索要票据,以防发生纠纷时正当维权。


为了更好的帮助消费者维权,下一步,龙岗区消委会将在加大宣传的同时,开展多项主题活动,并动员专业力量参与消费投诉调解处理。将建立市监、电话公安、教育、卫生、司法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消费者维权协作联动网络,整合部门执法力度,将消委会受理的消费者投官网诉、咨询及时分流到相关部门处龙岗理,形成维权合力。另外,在个体消费诉讼面临诉讼难、诉讼贵、诉讼累的现实困境下,将加强与市消委会沟通,共同研究推动集体诉讼模式,以有效打击“拖字诀”护身的“老赖”。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持续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交易活禽野生动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哄抬价格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督促药店做好明码标价。


为了促进依法经营,推进放心消费,市市场监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和龙岗区消委会以“315”为契机,向社会集中公布今年疫情期间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四大典型案。


案例一:因疫情不可抗力中介拒退费案


【案例简介】


2020年1月23日,苏州消费者田先生投诉位于龙岗一家名为“深圳市酷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你公司”)的商家。据反映称,1月4日他通过飞猪平台“酷你公司”预定1电话月26日珠海华发行政会展市场中心三个管理局晚上的酒店住宿,支付房费7099.49元。因疫情影响,他不得已取消本次行程。田先生提出的提费申请得到酒店方的同意,但飞猪平台“酷你公司”却拒绝退费。无奈之下,田先生投诉至消费通。


【处理结果】经区消委会多次联系商家“酷你公司”,收费平台已全额退回消费者所监督管理缴纳款项。


【案例评析】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深圳市相关规定,因不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本次涉及的不可抗力是疫情,不同于地震、洪水等有明确发生时间点的不可抗力,疫情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发展到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形,才能被认定到了不可抗力的程度,易导致纠纷。


案例二:疫情期间哄抬防疫物资用品价格案


【案情简介】2月1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布吉街道可园社区某药房销售的防疫用品价格比平时翻了好几倍。该局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检查发现涉事药房趁疫情防控之机牟取暴利,销售的医用酒精喷雾(100ml装)进货价为13元/瓶,销售价为28元/瓶,涉事药房销售的该医用酒精喷雾毛利率高达115.4%,严重扰乱当地的防疫秩序。。


【处理结果】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执法人员对这家药房涉嫌价格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对于商家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违法行为,将进行严厉处罚。


【案例评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深圳市物资用品成为市场“抢手货”,也容易成为不法分子非法牟利的对象。律师认为,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或基本民生物品的价格牟取暴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本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大幅提高所经营的药房疫情防护用品价格并对公众销售,趁疫情防控之机牟取暴利,最终受到了将法律的惩处。


案例三:销售未有生产标识的“三无”口罩案


【案情简介】根据举报,1月3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检查发现,横岗街道华乐社区湛宝路旁一药店销售的口罩,无生产厂家地址、无产品名称标识,无批准文号,连外包装也没有标签标识。当事人销售的“三无”口罩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属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执法人员依法查封扣押涉事药店“三无”口罩,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近期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评析】连日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人心,一时间,口罩成为了每个家庭的必需品。面对疫情发生后市场上出现的口罩供不应求的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医疗器械类医用口罩,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输入“注册证编号”,可查询其注册信息,如若发现产品外包装无任何标识的口罩,请谨慎购买;如发现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举报。


案件四:因疫情旅行社取消出团却要扣费案


【案情简介】1月29日,接某旅行社员工投诉,该公司向龙岗一家名为“深圳市康盛假期旅运有限公司”订购车辆。由于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安排游客出行。于是,该公司向深圳市康盛假期旅运有限公司协商退款事宜,但对方表示只能退费50%。投诉人认为,该项业务并未发生,旅行社已将旅客的游费全监督管理额退回。而深圳市康盛假期旅运有限公司没有成本付出,而克扣50%的费用,不合理。


【处理结果】尽管龙岗区消委会介入协调,深圳市康盛假期旅运有限监督公司仍坚持只给予退回50%费用处理。消费者不认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此诉终止。


【案例评析】涉疫旅游投诉处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和旅游企业切身利益。龙岗区认为,承租方认为有异议,建议消费者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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