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最新修改(河道管理局举报电话)

3月25日


渭南市河长制办公室


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通告


关于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种植高杆作物等事项的最新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安排部署,加强我市河道管理保护,保障河道行洪通畅,改善水资源环境维护河管理条例湖生态健康,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河道洪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河道管理范围内相管理条例关禁止事修改宜通告如下:


1、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种植林木和高陕西省杆作物。
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擅自修筑丁坝、围堤、泵站、码头、高渠、高路、厂房、民房等建筑物。


3未经批准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爆破、打井、修池养殖等。


4未经批准不得在河道内设置排污口,严禁向河道内排放不达排放标准的生举报活污水、养殖污水、工业废水等。

陕西省

5、对已经在河道管理范围管理局内种植高杆作物和林木、建房、存放物料的单位或个最新人,请自行清除,并恢复原貌,如不能自行清除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整治与清除,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自通告之日举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请自觉遵守对违反管理局河道管河道理相关规定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渭南市河长制办公室 电话渭南市水务局
2022年3电话月25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