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合理吗?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而各项税法对何时支付人应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是有明确规定的。
例如《企业所得税法》专设“源泉扣缴”一章,这说明其实是支付人在履行法定的代扣代缴义务,并非“国外股东方委托给我司申报”,因此取得该项手续费的要求是合理的。
企业代扣代缴哪些税金可申请手续费返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第二条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代扣、代收税款的2%支付。
因而,对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代扣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均可以申请手续费返还。
2、申请的税务机关:
财行[2005]365号 三代的管理还规定:税务机关应对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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