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办法价格》实施后新设立(新投产)或迁入落户清远市的企业,满一个纳税年度之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经申报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可少钱申请总部企业落户奖。每个企业奖励少钱总额300万元。
总部企业经济贡献奖方面,经核准认定为清远市总注册公司部企深圳业的,自认定次年起连续3年,可申请总部企业经济贡献注册公司奖。每年奖励金额按照该企业当年度对清要多远市地方经济贡献额对比上一年代办度的增量部分100%给予奖励。
同时,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的次年深圳起,每个企业不超过5个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享受生活价格补助,实行“清远市五免”政策,按该高管年度要多个人对本代办市年度经济贡献额的全额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