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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酒店出售转让平台(有没有酒店转让平台)

出差或旅游时


图为上贵阳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提供


图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提供


图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出售提供


据付某供述,他在贵州、云南、四川等多地的宾馆里安装了摄像头,然后以每个120元或130元钱在网上售卖,成交后将二维码发给“顾客”扫码观看,获利1万余元。


“帮我卖账号,


就免费给你几个号用”


柯某是付某的“顾客”之一,他从付某和他人处购买了转让数个账号。一次,柯酒店某花了430元买了一个账号,可以在一个月内观看5个房间内的情况。可这个账号用了不到一个月就不能用了,于是柯某联系到了付某“维权”。


“那个贵阳账号被封了,你愿意的话帮我卖账号,我就免费给你几个号用。”在付某发出邀请后,柯某爽快答应了。于是他把上家有没有给的视频截图通过各类社交软件进行发布,吸引他人购买。据柯某供述:“上家给我的价格是一个账号180元,时效是一个月,可以看5个房间,我卖给下家的时候在200元到240元不等。”而根据酒店档次及房间内摄像头的角度,价格出售会有所不同。


欠了网贷无钱可还


他从“顾客”变身“卖家”


为了扩大宣传吸引更多“顾客”,柯某在把自己购买的视频账号加价卖出后,以给予优惠为诱饵,让“顾客”帮忙宣平台传推广。其中一位“顾客”陈某,正巧欠了网贷无钱可还,他发现售卖偷窥视频账号来钱还挺快,于是加入了队伍,把从柯某处买的视频账号再加价卖给其他人,获利3000余元。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付某在宾馆安装摄像头对宾馆内人员进行秘有没有密拍摄,并将转让监控的视频账号在网上予以贩卖,从中获利;柯某、陈某明知所售监控账号系他人非法安装在酒店内,仍予以贩卖获利,均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说法


“偷窥”视频的背后是一条非法安装、上传、共享、买卖交易的黑色产业链,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酒店、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出门在外


如果发现这类隐蔽的“眼睛”


请务必及时报警!


“偷窥”他人平台不仅挑战道德底线


也定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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