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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薪酬税收筹划公司推荐(南京税务筹划公司哪个好?)

久发财务导读:


说到纳税筹划,很多老板会觉得非常的难,实际上每一项纳税筹划,只要稍微思考一下,便可以找到一定的筹划方法,当然也一定是合理合规的税收筹划。经营企业收益最大化也是股东的目标之一,到手的钱要是会多缴税,肯定是不乐意的。今天就来同大家讲一讲,企业利润太高,个人股东“如何分红”,税负税务最低?希望能让你有所启发推荐。



业务案例


北京嘉兴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公司税收筹划实现利润总额120万(企业所得税前利润)。经公司股东会决议,税后利润全部进行分配。


那么,如何分配公司经营利润,才能实现税负最低呢?



财务部给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三种分配方案:


方案一:采用净利润分红的形式,120万元缴纳30万元企业所得税后,90万元净利润以股息、红利的形式分配。


方案二:每月发放工资10万元,12个月共计发放120万元,以达到实现“利润分配”的目的。


纳税情况


方案三:好运用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核定征收。目前我国的薪酬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低税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这里以把企业哪个注册到某区工业园区为例,某园区对注册企业增值税以地方南京留存的40%~50%扶持;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40%~50%给予扶持;通过入驻园区,企业节税比例可达50%以上。推荐个人独资企业(营改增)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个税税率为2%;总税负最高5.2%。



方案一:

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120*25%=30万元


股东应纳个人所得税=(120-30)*20%=18万元


股东税后收益=120-30-18=72万元


方案二:

全年共增加工资支出=10*12好=120万元


发放工资后企业利润总额=120-120=0


股东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35)*45%-1.3505]*12=35.904万元


股东税后收益=120-35.0哪个94=84.096万元


方案三:

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与主体公司发生业务关系


增值税:120/1.03*0.03=3.49


附加税:3.49*12%=0.42


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120/1.03*1.5%=1.75


合计为:5.66万元


股东税后收益=120-5.66=114.34万公司元


筹划

方案分析

通过对以上三个方案纳税情公司况的分析,方案二比方案一多实现收益12.096万元,由于方案二中每月给股东发放10万元工资,薪酬致使企业原本有120万元的利润,造成企业利润为“0”,也就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要缴纳35万的个税。方案三通南京过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后,只需纳税5.66万元,最终收益114.34万元,无疑是最好的方法。节税高达80%以上。



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节约成本方面作用非常明显。企业或高收入者运用好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不仅节约了税负,还能提高企业竞争力与经济活力及个人收入。各股东、高管和财务人员税务都应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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