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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是哪个钢厂的生产许可证号(钢厂代号查询)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第(一)、(二)、(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六届监事会2022年第3次会议


会议形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2年3月15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监事人数:5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人数:5人


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授权出席监事5人,职工代表监事马英姿女士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职工代表监事张弘女士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许可证号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世臣先生召集和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钢厂票 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四)审议批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该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五)审议批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上网及备查附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6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第(一)、(二)、(三)、(七)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4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人数:9人


董事杨兵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刘春彦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审议批准《202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六)审议批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批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八)审议批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规则的规定,适时发布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091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批准《关于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8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拟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分派股息总金额为人民币647,650,777.03元,派息比率为40.81%。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当前股本总额23,987,065,816股为基数,派发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管理层将依照公司章程和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确定A股和H股股东的确权日。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0%,且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587,142,725.28元,按合并后总股本23,987代号,065,816股计算,建议每10股派0.27元(含税),派息总额约为647,650,777.03元,派息比率为40.8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满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也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9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11月4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54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1月23日向社会公众股东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182万股,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定向配售73,818万股,合计发行150,00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东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价格为3.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4,91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5,800,000.00元后,已缴入本公司银行账户募集款为人民币2,799,116,000.00元;同时扣除本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27,024,480.53元后,公开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2,091,519.47元。上述资金于2010年11月26日到位,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第1701号验资报告。


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9.23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2,052.8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35,156.32万元,加上累计取得存款利息收入8,905.57万元,结余募集资金44,061.89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A股募集资金结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取得了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1年6月1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A股募集资金结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4,061.89万元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钢厂金。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销户。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0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63,636,363股,发行价格为 1.5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99.02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7,850,000.0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2,149,999.0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0日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分别出具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777447_E03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对募集的资金进行专户存储。2021年度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384,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00,697,690.7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制定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已经于本09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9年第7次会议和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1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对本公司2009年通过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本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均在募集资金披露用途内、公司预算范围内,按照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10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A股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三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二七广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广场支行。在A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与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截至2021年8月11日,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销户,相关权利义务随之解除。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10月20日,扣除发行承销费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分别划转至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411902101210616的专用账户、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8110401014000564173的专用账户中。本公司与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384,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末余额为700,697,690.74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1年度A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2021年度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3月26日,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8,1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监管要求。


截至2021年3月25日,公司已将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不存在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也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情况。


(三)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44,061.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1年度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及财务顾问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A股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A股IPO募集资金2021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非生产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非许可证号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相关备查文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二)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对公司2021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附件:1. 2021年度A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21年度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21年度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哪个对照表


编制单位: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1年度A股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0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总股本变化的实际情况,现将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以上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代码:601880 公司简称:辽港股份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是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原则:本次分配拟以23,987,065,8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27元(含税)的现金股利,共计分派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47,650,777.03 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我国沿海码头生产作业能力总体适应,部分区域、部分货种生产作业能力适度超前。沿海港口建设总体由“增量为主”向以“存量设施整合、改造、提升为基础,优化增量供给方向”转变,港口发展重点向高质量与其他运输方式衔接融合、高水平构建港航服务体系、高标准落实绿色安全发展转变。


(一)核心业务及相关业务模式


本集团是东北亚地区进入太平洋、面向世界最为便捷的海上门户,配有完善的运输网络,是我国主要的海铁联运及海上中转港口之一。报告期内,本集团所从事的核心业务及业务模式包括:油品/液体化工品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油品部分);集装箱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集装箱部分);汽车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汽车部分);散杂货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散杂货部分);散粮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散粮部分);客运滚装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客运滚装部分)及港口增值与支持业务(增值服务部分)。


(二)经营模式


当前,本集团处于转型发展的关查询键阶段,重点加强产品创新、拓展服务功能、建立专业品牌、推进平台建设、深化客户合作,打造服务国家、服务产业、服务客户的综合物流服务体的系。此外,本集团按照供应链一体化的总体思路,全面提升服务水平、集约化水平、智能化水平,促进物流与金融、商贸、信息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是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本集团各项业务表现分析如下:油品部分2021年,油品/液体化工品码头吞吐量完成情况,以及与2020年的对比情况见下表:


2021年,本集团共完成油化品吞吐量5,561.9万吨,同比减少15.4%。2021年,本集团实现原油吞吐量3,231.9万吨,同比减少17.8%。其中外查询进原油2,024.7万吨,同比减少19.9%。2020年同期国际油价历史性低位,刺激炼厂、贸易商采购需求,导致同比基数较高;国际油轮运价处于低位,货主码头靠泊能力提升,主要中转客户进口原油选择在国外中转、中小型油轮直靠属地码头接卸,导致原油吞吐量下降。2021年,本集团成品油吞吐量为1,415.5万吨,同比减少20.4%。受国家“双碳”政策要求,腹地炼厂加工量下降导致集港成品油同比下降,同时成品油出口配额削减导致外贸出口大幅下降。2021年,本集团液体化工品吞吐量为182.1万吨,同比增加11.1%。2020年受疫情影响,同期基数较低,2021年化工品市场陆续恢复,吞吐量有所恢复。2021年,本集团液化天然气吞吐量为576.0万吨,同比增加1.2%。“双碳”政策背景下,作为清洁能源,天然气进口量有所增加。2021年,本集团油化品其他吞吐量为156.4万吨,同比增加22.7%。油品部分业绩如下:


2021年,油品部分营业收入同比减少8,103万元,下降4.4%,主要是油品吞吐量下降引起装卸收入减少。2021年,油品部分毛利率同比降低4.3个百分点,主要是装卸收入下降,而折旧费、人工成本有所上升的综合影响。集装箱部分2021年,集装箱码头吞吐量完成情况,以及与2020年的对比情况见下表:


2021年集装箱吞吐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外部因素影响,在港船舶等时大幅增加,航线运营稳定性减少,船公司航线减挂、跳挂比例加大。同时,为减少在港时间,部分船公司调整航线挂港,进一步挤压出口可用运力,导致物流通道不畅;二是国际经济高企,海运费价格不断推高,导致“一箱难求”,部分低值大宗货物改散货或内销出运,导致集装箱货源流失;三是部分腹地高时效性货源阶段性调整物流路径,通过陆运进行转运。四是受国外港口拥堵影响,全球空箱短缺,空箱调运业务无法按计划推进,同时,口岸运力不足也直接影响中转货物的承接,增量业务开发受到较大阻力。集装箱部分业绩如下:


2021年,集装箱部分营业收入同比增加23,437万元,增长6.7%,主要是中欧班列物流服务收入、汽车进口零部件物流服务收入等业务增长的影响,但集装箱码头箱量、环渤海内支线业务量减少使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2021年,集装箱部分毛利率同比降低7.3个百分点,主要代号是高毛利率的码头外贸集装箱业务有所下降,而折旧费、人工成本有所上升的综合影响。汽车部分2021年,汽车码头吞吐量完成情况,以及与2020年的对比情况见下表:


2021年,本集团汽车码头实现整车作业量855,418辆,同比增长7.4%。商品车外贸业务取得较大增长,出口班轮运行稳定。积极推动商品车外贸业务多元化发展,开通我国首条东亚至中亚商品车陆海通道,新增商品车过境运输业务,并积极开展平行进口、国际中转等业务。2021年,本集团汽车整车作业量在东北各口岸的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100%。汽车部分业绩如下:


2021年,汽车码头部分营业收入同比减少481万元,下降7.5%,主要是房车贸易收入下降、港湾东车的车辆铁路装卸服务收入增长的共同影响。2021年,汽车码头部分毛利率同比提高32.3个百分点,主要是低毛利率的房车贸易业务减少的影响。散杂货部分2021年,散杂货部分吞吐量完成情况,以及与2020年的对比情况见下表:


2021年,本集团散杂货部分完成吞吐量17,028.9万吨,同比增加3.8%。 2021年,本集团矿石完成吞吐量7,756.9万吨,同比减少6.2%。由于矿石价格持续攀高,加上环保限电限产政策缩紧,使得钢厂矿石采购意愿减少,矿石量同比下降。2021年,本集团实现钢铁吞吐量2,786.1万吨,同比增加3.3%。国外持续受到疫情影响,国外钢厂复产缓慢,导致需求受阻,带动我国出口钢材量增加。2021年,本集团实现煤炭吞吐量1,250.4万吨,同比减少20.3%。由于煤炭价格持续攀高,加上环保限产政策缩紧,用煤企业采购态度较为谨慎,使得煤炭量同比减少。2021年,本集团实现其他货物吞吐量5,235.5万吨,同比增加35.2%。由于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外疫情持续反复,带动设备等杂货出口量同比增加,同时,基建、房地产等开工带动砂石料等矿建材料需求增加,使得吞吐量同比上涨。散杂货部分业绩如下:


2021年,散杂货部分营业收入同比增加20,376万元,增长4.5%,主要是超期堆存收入的增长,以及矿建材料、钢材等杂货业务量增长拉动装卸收入的增长,但矿石业务量的下降抑制了装卸收入的增幅。2021年,散杂货部分毛利率同比降低0.2个百分点,主要是毛利率较高的矿石业务量下降、同时折旧费及人工成本有所上升的影响,但矿建材料、钢材等业务的增长抵减了毛生产利率的降幅。散粮部分2021年,散粮码头吞吐量完成情况以及与2020年的对比情况见下表:


2021年,本集团粮食码头完成吞吐量1,252.8万吨,同比减少15.1%。2021年,本集团完成玉米吞吐量487.4万吨,同比减少35.0%。由于国内玉米价格持续攀哪个高,造成玉米价格“南北倒挂”局势,使得本年度玉米吞吐量大幅下降。2021年,本集团完成大豆吞吐量374.5万吨,同比减少20.2%。本年度由于巴西雨季影响大豆产量,加之中美贸易关系紧张,导致国际大豆供应偏紧,价格持续上涨,客户采购较为谨慎,使得全年大豆吞吐量大幅下降。散粮部分业绩如下:


2021年,散粮部分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703万元,下降3.1%,主要是玉米等吞吐量下降,导致装卸收入有所下降。2021年,散粮部分毛利率同比降低8.9个百分点,主要是高毛利率的玉米吞吐量下降,而折旧费有所上升的影响。客运滚装部分2021年,客运滚装码头吞吐量完成情况以及与2020年的对比情况见下表:


2021年,客运滚装部分营业收入同比增加644万元,增长4.6%,主要是客滚业务量增加拉动收入增长。2021年,客运滚装部分毛利率同比降低5.6个百分点,主要是折旧费及人工成本增长的影响。增值服务部分拖轮本集团完成拖轮作业4.8万艘次。理货本集团完成理货作业3860.8万吨。增值部分业绩如下:


2021年,增值服务部分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2,053万元,下降9%,主要是信息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以及拖轮业务量减少的共同影响。2021年,增值服务部分毛利率同比降低7.9个百分点,主要是盈利情况较好的信息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而折旧费、人工成本有所增长的影响。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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