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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武威城市配套费(甘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我是灵台县邵寨镇中学一名学生的家长,国家政策给学生补助的600元补助没有发放到学生和学生家长手中,邵寨镇中心小学也存在这种情况,相关部门能给我回复一下这件事。同时,我还想反映该校今年无人承包学校食堂,教职工和学生三餐都是用送餐车从我县西屯镇和朝那镇配送,这样路途远,饭菜送到学校已经冰凉,长时间对孩子身体健康有重要影响,作为学生家长,我担忧的不仅仅是我自己孩子的健康还有其它孩子的健康,面对这种现状,我认为学校应该将国家补助的600元发放给学生,学生三餐由学生自己解决,特别是一些非住校学生有充足时间在家吃饭,无需掏钱买饭。


答复意见:


您好!收到留言后,县委主要领导及时安排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县教育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请查阅。 1.关于反映“国家政策给学生补助的600元没有发放到学生和家长手中”的问题。经核实,您提到的“国家政策给学生补助的600元”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标准是小学生每人每天4元、中学生每人每天5元,即秋季学期小学生每学期补助500元、中学生补助625元,在家住宿的学生不属于发放对象,不能享受补助。截止11月5日,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已足额发放到了学生银行卡。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印发的《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寄宿生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足额用于寄宿生在校期间的伙食开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为了确保补助资金真正“吃”到学生嘴里,今年11月1日全县寄宿生食堂供餐工作启动后,我县将寄宿生生活补助按照300元/人的统一标准通过银行卡转入学生饭卡,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在校就餐,剩余资金结余在学生银行卡,因此不存在“国家政策给学生补助的600元没有发放到学生和家长手中”的现象。 2.关于反映“今年无人承包学校食堂,教职工和学生三餐都是送餐车从西屯镇和朝那镇配送,饭菜冰凉,长时间对孩子健康有影响”的问题。2017年秋季学期,我县通过公开招标,引进玖福团膳餐饮管理(大连)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在县城关中学建立中央厨房,采用自助供餐模式向食堂供餐学校师生提供一日三餐,对片区学校由企业将学生营养早餐配送到校供学生食用。新的供餐企业按照食谱要求,坚持每天营养食品主副食不重样和花色品种丰富、营养均衡的原则进行供应,在配送过程中采用“专人专车、按点配送、保质保量”方式供餐。但从近期对基层学校供餐随机督查情况来看,个别边远学校由于路途较远,营养餐食品配送到校后存在温度低、学生食用冰凉的现象,对此,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县教育局、财政局、食药监局和供餐企业召开了督查反馈会,要求学生营养餐食品统一使用保温箱配送,截止11月20日,学生营养餐冰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如您还有什么疑问,请联系县教育局了解,电话:0933-3621606。 祝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网民留言】


我是甘肃省武威市武南镇的居民,今天是2017年11月6日,我们这里暖气改造,到今天也没有供气,我知道改造是为了我们更好的居住环境。但是我就想问问为什么每天我们花明村这几栋楼停电?为什么?是因为暖气改造?还是因为天冷没有供气,家里使用大功率暖气?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凉州区武南镇未供暖和停电问题,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凉州区委核查办理。现回复如下: 1.关于“我们这里暖气改造,到今天也没有供暖”问题。经核查,2016年以前,武南镇区的供暖工作由兰州铁路局武威房建段承担,共有5个供热站、24台燃煤锅炉,分片区进行供暖,主要涉及武南铁路职工家属区20个住宅小区、5栋独立住宅及铁路和地方单位,供热用户9016户,每年均可于11月1日实现全区域供热。 2017年,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相关精神及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武南镇区2017年冬季供热工作由武南镇通过公开招标引进武威天新热力有限公司在原铁路污水处理厂新建热源厂实行集中供热,兰州铁路局武威房建段原有24台燃煤锅炉全部拆除。武南镇集中供热项目由武威天新热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热源厂、一级管网及5个换热站,二级管网的管理、维护工作仍由兰州铁路局武威房建段承担。 在项目建设手续办理过程中,由于原铁路污水处理厂土地属铁路系统国有资产,移交地方单位必须由国家铁路总公司审批,而审批手续迟迟不能办理,导致武威天新热力有限公司新建热源厂延迟至2017年8月份才开工建设。由于该项目工程量大,大部分施工区域地下管网复杂、施工难度大,计划工期至少需要120天,但距离11月1日供暖实际施工有效时间仅为90天。为切实加快武南镇冬季供热工程的建设进度,武南镇政府安排专人全面跟进督促进度,施工单位倒排工期,组织多家专业队伍加班加点抢进度,至10月30日,热源厂3台供热锅炉已安装,大部分管道已安装完成,但因西区换热站供热主管200*2米及换热站供电设施等未完成,导致不能实现11月1日整体供热。10月31日,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武南镇政府、兰州铁路局武威房建段和武威天新热力有限公司在各小区张贴了《延期供热通知》,承诺于11月5日20:00按期供热,并免收延期供热期间的暖气费。截止11月5日,热源厂及武南镇一级管网建成并正常运营,5个换热站中馨苑换热站、集中换热站(铁路公寓东侧)、中区换热站(房建段西侧)供热区域已全部正常供暖,西区换热站(铁中东侧)和花明村换热站部分区域因兰州铁路局武威房建段二级管网破裂抢修,未完成注水而未正常供暖。您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为什么每天我们花明村这几栋楼停电?是因为暖气改造?”的问题。经核查,停电的楼宇为花明村20号楼,该楼停电与暖气改造无关,11月5日晚22:00许、11月6日晚21:30许,由于空气开关老化导致20号楼跳闸停电,兰州铁路局武威供电段接到反映后及时合闸恢复了供电。您反映问题属实。 针对西区换热站、花明村换热站部分区域存在的问题,武南镇积极督促兰州铁路局武威房建段加快花明村换热站、西区换热站供热区域二级管网抢修进度,同时采取消防车注水等多种方式加大2个换热站注水力度。2017年11月10日晚20:00,花明村换热站供热区域已实现正常供暖,11月13日晚24:00,西区换热站供热区域实现正常供暖。11月14日,武南镇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开始对全镇居民楼院进行逐户走访,对居民家中暖气管道漏水、排风不良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及时与兰州铁路局武威房建段协调解决,同时向居民承诺免收延期供暖期间的暖气费。 针对花明村20号楼频繁跳闸停电的问题,兰州铁路局武威供电段工作人员于11月5日晚22:00许、11月6日晚21:30许停电约1小时后合闸恢复了通电,并于2017年11月7日更换了空气开关,目前供电已恢复正常。 中共武威市凉州区委 2017年12月1日


【网民留言】


我是武威市凉州区长城乡岸门村一组的村民,去年3月份根据市区关于土地留转的要求,本村二百多亩地留转给吴家井乡一村民经营,可是市场行情不是太好种的蔬菜买不出去,导致留转土地经费和本村人打工的钱到现在都没有付清。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凉州区长城镇岸门村土地流转费未支付问题,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凉州区委核查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2016年3月18日,岸门村一组33户农户将371亩耕地以800元/亩的价格流转给吴家井镇吴家井村五组村民王华山、张义镇堡子村七组村民牟柱年二人,期限为三年,每年承包费296800元,并签订了《土地流转承包合同》。 签订承包合同后,承包人王华山、牟柱年二人向岸门村一组支付了承包费20万元,承包人向岸门村一组群众承诺,剩余的96800元欠款等秋后作物收获完后,全部付清。2016年9月,王华山再次向岸门一组支付土地流转费20000元,剩余76800元欠款岸门一组多次向王、牟二人催要,但其二人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不付。长城乡岸门村一组土地流转费存在部分未支付的情况,反映问题属实。 2017年3月,岸门村一组将王华山、牟柱年诉至凉州区人民法院。2017年4月经凉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并经区法院准许:岸门村一组与王华山、牟柱年签订《土地流转承包合同》解除;王华山、牟柱年偿付岸门村一组土地承包费76800元,于2017年4月30日前全部付清。调解书生效后王华山、牟柱年没有偿付承包费,岸门村一组于2017年7月12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7年11月13日,长城镇安排长城司法所、岸门村委会前往区法院协调督促强制执行,区法院执行局回应该案预计在12月底可执行完毕。 中共武威市凉州区委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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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凉州区大地美居物业暖气二次打压收费不合理,收取的物业费打不到相应的服务配套设施,小区内胡乱收取停车费,地下车库收费过高,小区保安蛮横无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凉州区大地美居小区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凉州区委核查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大地美居小区位于武威市凉州区富民南路中段,由大地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开发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0.12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建成住宅楼10栋,住户898户,物业服务管理由武威美宇物业有限公司负责。 1.关于收取暖气二次加压费问题。根据凉州区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转发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关于重申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凉价字〔2017〕113号)关于“住宅小区有供热二次加压设施设备、并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运营的物业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应按标准单独装表计量,向住户据实分摊二次供热能源费并定期公布,接收业主监督”的规定,武威美宇物业有限公司收取二次供热能源费,属合理收费。您反映收取二次供热能源费的问题属实。 2.关于配套设施和物业服务达不到收费标准的问题。根据凉州区物价局《关于美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凉价字〔2016〕92号),大地美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多层住宅为每月每平方米0.35元;高层住宅为每月每平方米1.20元。收费标准含办公及管理费、公共设施日常运行费用、维护及保养费、绿化管理费、清洁卫生费、保安服务收费等。大地美居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完善,物业服务资质等级评定标准和收费标准均在小区公示,美宇物业有限公司按标准提供服务。您反映配套设施和物业服务达不到收费标准的问题不实。 3.关于乱收停车费及小区保安蛮横霸道的问题。大地美居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目前由甘肃大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因小区地下停车场权属问题尚未明确,目前该公司尚未收费,待小区地下停车场产权确定后,报物价部门批复收费标准后开始收费。该小区内,人车分离,无停车位,美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向小区内有车业主收取过停车费,小区保安为了业主安全,严格管理。您反映乱收停车费及小区保安蛮横霸道的问题不实。 中共武威市凉州区委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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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武威市凉州区高坝镇碌碡村民盛家苑小区的住户,2017年9月23日碌碡村村委会通知让本小区住户缴纳暖气管网接入热电联厂设施费,不缴纳者今年将不予供暖。费用如下:大套楼房4000元,小套楼房3500元,公租房2000元,铺面每套3000元,请问这样收费合理吗?村委会有权决定收费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凉州区高坝镇民盛家苑暖气管网改造收费问题,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凉州区委核查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高坝镇碌碡村民盛家苑社区于2011年开工建设,已完成四期建设,共建成住宅楼35栋1258套,建筑面积102200平方米。目前,社区已认购1206套,已入住867户。 2017年9月,根据《凉州区2017年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开展“清零”活动,高坝镇碌碡村民盛家苑小区属于城市建成区,需要将6蒸吨锅炉并入城区供热管网,原有锅炉进行淘汰。为解决小区住户供暖问题,经与城投集团供热处商谈达成协议,允许民盛家苑接入城区大管网,新建管网1.3公里,对接过程中新建管网费、接头费、设施费以及安装换热机组费用约700多万元由城投集团承担。由于碌碡村民盛家苑小区初建时属于新型农村社区,修建的楼房以1300元每平米的均价出售给村民居住,最初建设中的水、电、暖、绿化等基础设施的费用没有预算在内,村民的购房款中并不包含应交的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和小区内供热设施设备建设成本,经与甘电投武威热电有限公司洽谈,安装换热机组的费用(约170万元),需要住户分摊缴纳,收费标准是大套(120平米)4000元/户,小套(96平米)3500元/户,商铺3000元/户收取,公租房2000元/户。民盛家苑社区物业由碌碡村村委会负责管理,碌碡村委会严格按照“五议五公开”的制度要求,此项收费经村“两委”会议讨论,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一致表决同意并签字,会议结果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社区住户无异议后收取暖气管网设施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的规定,民盛家苑社区物业由碌碡村村委会负责管理,碌碡村委会收取暖气管网设施费是合理的。您反映收取暖气管网改造费的问题属实。 中共武威市凉州区委 2017年12月1日


【网民留言】


我是武威市凉州区高坝镇五里村的村民,今年我们五里村征地拆迁,建设惠民工程,确实是为方便老百姓服务。但是在征地过程中却没体现公平公正的拆迁赔偿,而且赔偿标准比国家规定的标准要低很多,甚至有些人的草房比砖瓦房都要高。


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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