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付首付买房,父母帮忙还贷,婚后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杭州婚姻律师认为,婚前按揭买房,父母还贷,一般都会被认为是该方婚杭州前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前买房,登记在您一方名下,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结婚房屋后继续由父母帮忙还贷,最好和房产父母也达继承成书面约定,明确约定父母婚后帮忙还贷部分属于赠与给自己子女个人,不作为夫妻公共财产。或者还款账户婚后仅用于还贷,不怎么做其他进账和支出,可的以保证比较清晰的资怎么金流向。
杭州离婚律师建议,无论房产是准备结婚,还是刚刚结婚,为了避免以后婚姻生活中产生不必出售要的财产纠纷,影响家庭和睦,建议您在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下,和父母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或者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以保障婚姻的和谐以及的双方的合法利算益。算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 1个人所得税出售062 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个人所得税
(五)其房屋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
第 1063 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再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杭州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 29 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再出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继承,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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