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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统计局官网全市平均工资(肇庆市平均工资2021)

肇庆平均月薪3000-4000元?NO!




本月初,省统计局公布了《2021年广东统计年鉴》,内容涉及2020年就业人口及工资情况,结果或许令你有小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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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不多说,下面一起来看几组数据,揭开谜底。




01.


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超11万


肇庆位列全省第九




2020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110324元,前三甲为深圳(139436元)、广州(135138元)和珠海(107284元)。







肇庆又如何?




文件显示,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0002元,位列全省第九位,仅次于清远。




若按12个月折算下来,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约7500元/月




而就业人员年均工资则为88589元,较在岗职工低1413元,折算月工资为7382元。







再来看看各区情况。




今年7月,市统计局发布《2020年肇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




文件显示,年工资在平均线以上的区域共3个,分别为端州城区(102731元)、四会市(92499元)、高要区(91237元)。




其中,端州城区是唯一一个年工资突破10万的区域。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国家级园区的肇庆高新区,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仅为83034元,位居全市第四位




而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鼎湖区,该区去年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81170元,排在广宁县、德庆县之后,位列全市倒数第三




按12个月折算,鼎湖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工资仅6764元,与7500元的平均线有736元的差距。







02.


肇庆私营企业员工年薪近7万


折算月工资为5761.5元




从《统计年鉴》关于就业的基本统计来看,上述工资情况均属城镇非私营单位,并未提及城镇私营企业就业工资情况。




为此,楼市君扒出了2020年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为67302元。(来源:广东省统计信息网)




其中,珠三角核心区为69138元,折算月工资为5761.5元。




(注:珠三角核心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







与2019年相比,2020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增加4781元,同比名义增长7.6%。




扣除物价因素,2020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4.9%。







03.


私企员工房贷压力大


下半年可找准机会上车




那么,按照上述数据,不同薪酬的员工,得花多少年,才能买得起一套房?




《统计年鉴》显示,2020年,肇庆销售住宅663.48万平,销售额431.72亿元,折算均价约6507元/平




换言之,一套建面100平的三房,总价约为65万。







以100平单位为例,假如是国有单位职工,月薪7500元,全款购买该套单位,不吃不喝需要7.2年




如果要攒三成首付(约19.5万),仅需2年的时间,也是比较轻松。




不过,若是私营企业单位就业员工,全款购买同一套单位,则需要9.4年积攒三成首付,也需要2.8年




不仅如此,同样房贷月供下,因为整体工资水平差异,私营企业员工的还款压力或比国有单位员工大。




丨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已获授权)




不过,好消息是,肇庆楼市今年以来整体以“降”为主,加之临近年底,项目迫于业绩和回款压力,相信价格会有一定的下行空间。




至于利率,银保监会已经发话:“督促银行机构在贷款首付比例、利率等方面对刚需群体进行差异化支持”,利率有望在下半年出现松动。




若刚需小伙伴有意在近期入手,不妨多留意,找准时机上车。




相关名词解释:




就业人员指在一定年龄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具体指年满16周岁,为取得报酬或经营利润,在调查周内从事了1小时(含1小时)以上劳动的人员;或由于学习、休假等原因在调查周内暂时处于未工作状态,但有工作单位或场所的人员;或由于临时停工放假、单位不景气放假等原因在调查周内暂时处于未工作状态,但不满三个月的人员。




单位就业人员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就业人员之和。就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




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在岗职工还包括:(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2)处于试用期人员;(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工资总额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进行修订,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年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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