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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实缴多久可以撤资(注册资金没有实缴后果)

知识点


《礼记·中庸》:“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言前定则不跲,事前定则不困,行前定则不疚,道前定则不穷。”因此,合伙不易,且行且珍惜,前提是亲兄弟明算账,丑话说在前头,不要因合伙不成,连朋友也做不成。


天下之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硬要深究其中道理,不外乎一个“利”字,所谓分有分利,合有合利,分利大则人心思分,合利大则人心思合。古今中外,无不如此。


合伙人时代下,越来越多的人懂的抱团取暖,共合作,同发展。创业者都会以几个人合伙共同创业,分工合作,形成强有力的团队。或者是企业希望员工能长久的与企业共同发展,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将员工与创始股东形成体益共同体。在合伙的过程中,股权必然是其中不可或者的纽带之一,通过股权将大家合成一心。合必有分,因此,在合伙的过程中,分也是一个必然趋势。


前面多数的文章中我们分析了很多关于怎么合伙,怎么激励员工的话题,其实对于股东或者员工退股时,我们该怎么处理,或者说到底要不要退钱给他,也是很多企业家、创业者关心的问题。


既然股东有进,必然就有退。退出这个团队、退出这个公司都很简单,背后是所持有的股权要不要退回?怎么退?退出的股份要不要给他钱呢?


合伙退股,钱要不要退?

上海有一家企业,我们帮他们做股权的战略规划,他们是几个人共同成立了一家公司,其中一个小股东,因为能力及人品等各方面的表现,其他股东都觉得不再适合合伙,希望他能退出出去,经过谈判,他也同意退出,就是在退出时股金要不要退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退出的这个小股东希望当时投入的几万块钱,能全部退给他。而其他的股东都不同意,觉得公司目前没有挣钱,还在亏损,为什么要退给你。你直接退股,办理工商手续走人就行了,相当于净身出户。


这种情况到底要不退钱?


这属于合伙人股权的退出,我们来设想一下,如果这个小股东持股5%,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对应的认缴比例为15万。当时出资了3万,还有12万未实缴到位。先不说他走的时候,这5%的股权是否退3万元。他退出的时候股权应该做如何处置,才算是全部退出呢?


股东会开会,同意他退出,由指定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同比例购买他的5%的股权。因为公司是不能做为回购方的,只有由股东来进行股权的转让。工商的股权转让变完后,才算全部退出。


  • 假设A全部接受了这5%的股权,办理了工商注册,相当于A接受了5%对应的认缴比例15万。A接受这5%的股权后,是按照15万实缴呢,还是12万?
  • 同时公司以后每年的盈利中这5%的对应的分红也会由A获得。他的分红是按12万对应的分,还是15万对应的分?
  • 如果A按15万实缴,A会说那个小股东之前已经出过3万了,为了什么要按15万缴,如果按12万缴,那另外的3万算谁的?

你觉得A是否要出这3万元给到这个小股东呢?


其实这个过程的退出是一种股权卖买的退出,应该按照该股东之前的出资,由其他股东进行购买,才能获得该部分的股权。因为公司不盈利,大家会觉得亏,其实如果谈不好,小股东不退股,但人不在这干了,以后公司做好了,他还有权利来索取分红呢,这个时候在职的股东会更不愿意。所以我们应该站在未来看现在,把眼光放远一点,基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对股权的价值提前做好衡量即可。


分摊折旧,退出时钱要不要退?

一家烘焙连锁店,与几个人合伙,因为中间合作的不愉快,其中一个股东提出了退出合伙,其他股东也同意他退出,并同意退出他的部分出资。其中店面的设备设定的是三年折旧,只合伙了一年,退出的这位合伙人要求将另外二年的折旧费退还给他,其他的股东不同意,觉得已经算折旧了,这部分钱就不应该退给你。


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退钱


朋友合伙,贵在信任,股东退伙,因在不合。这种不合往往是没有定好合伙的规则,就是在合作过程中,大家的责权利分别是什么,定位是什么,没有提前说明。类似这种餐饮、烘焙、超市等会有一些设备的项目,对于设备的折旧问题,也是需要提前说明。是按什么方式来折算的,折算的钱是来自股东的投入,还是每年从利润中折掉一部分。


因为设备肯定是在股东出资后就进行了购买,相当于钱已经花掉了一部分。对于股东出资的钱中被折旧的部分是否退还,如果先前有约定不退,那就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必然要退未折旧的部分。设备的折旧是分年来折的,在没折之前对应的资金并没有折掉,股东退出时,未折掉的部分应该退还股东。


我们纠结的往往当下的利益,没有往前看到后来的利益。所以大家才会觉得他都要走了,为什么要退给他。所有能花钱办到的事,都是小事,退一步海阔天空,为什么一定要活在阴暗里,而不是花小钱,活在未来,活在阳光里。


员工激励,离职时退股钱要不要退?

某公司激励员工,当初奖励的方式,给了员工5%的股权,员工没有出资。干了两年后,员工提出离职。老板要求收回股权。员工提出按照公司的净资产价格,收回他持有5%的股权。老板则认为当时是以奖励的方式进行给的股权,员工并没有出资,应该以不出费的形式把这5%收回来。


这种情况要不要给钱?


有因没有果,像无根之水,不知道怎么来的,不知道流向何处。合伙不同,股权不同,是股东他就有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不能提前做好规避,最后就会出现这种意见不一致的情景。这种情况下只能进行双方的协商,协商不成就只能走司法程序。到最后,老板还是要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来处理的,同时还付出了很多的时间成本。


奖励的股权不需要出资,背后一定是时间的付出和业绩的体现。所以我们在给员工股权时,一定要明确基于什么给的。员工要达到什么条件,达不到怎么办。比如:


  • 连续三年达到某一业绩,可以获得该股权的所有权,进行工商变更,没达到无条件收回
  • 奖励的股权仅做为每年分红的收益条件,不享受其他的权利。人离职,股权按照奖励的价格收回。
  • 获得股权后在公司工作满十年,退出时,可以退出一部分股东,保留一部分,或者退出时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回购。
  • ...............

条件的设定决定了你这股权用的好不好,激励的有没有效果。反之就是纠纷。


奉送大家一句话,真格基金的徐小平说过:不要用兄弟情谊追求共同利益,要用共同利益追求兄弟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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