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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组织结构(广东省税务局第四分局职能)

继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正式挂牌后,惠州的国地税合并工作传来新进展。


7月20日上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安排部署,在惠州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在做好统一思想、周密部署、专项培训等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惠城、惠阳、惠东、博罗、龙门、大亚湾、仲恺7个县(区)税务部门同步举行新税务局挂牌仪式。


将逐步构建更高效统一税收征管体系


在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的挂牌仪式时,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杨荣华表示,县(区)级税务新机构正式挂牌成立,是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一场主攻战——新税务机构挂牌的关键一步。县(区)级新税务机构挂牌成立,为税收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条件,注入了新的生机,带来了新的活力,标志着税收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里程。惠州税务部门要以县(区)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和统一挂牌为契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局各项工作部署,实而又实、细而又细地推进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展示新机构新形象新作为。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曾小彥表示,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7月5日地市级国地税局合并和7月20日县(区)级新税务机构的挂牌是稳步推进税务机构改革的重要步骤。随着惠州市县两级新税务机构挂牌成立,惠州将逐步构建起更加优化更加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将给广大纳税人带来更多的获得感,使税收站位不断凸显和提升,税收职能更加完善和优化,税收作用持续发挥和强化,将有助于强劲释放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巨大能量。



新税务局承继原国地税税费征管工作


记者从惠州市税务局了解到,为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在惠州落地生效,自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挂牌成立以来,该局制定了周密的改革实施方案,画出“路线图”,排出“工期表”,责任到点到人,从严从细推进改革,成立由10个专项工作组组成的改革工作小组,细化924项任务清单,组建7个联络(督导)组和综合督导组赴各地开展工作,加强对县区级税务机构改革的统筹指导。



目前,惠州税务已经实现了联合党委组建到位、综合部门集中办公到位、一厅通办先行到位、履行职责统一到位,展现出税务机构改革后的新气象。


南方 记者获悉,县(区)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原国税、地税机关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承继,新机构将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挂牌前已监制的发票年内可继续用


惠州市税务局方面透露,已经完成了市级税务机关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出纳入清理范围的税费规范性文件共50份。其中,继续执行的税费规范性文件7份,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36份,修改部分内容的税费规范性文件7份。市税务局同时坚持“抓机关、带系统”,畅通沟通途径,及时跟踪问效,督导指导各县区局开展清理工作。



截至7月20日,惠州各县(区)国税机关已完成清理工作,梳理并拟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7份。这些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将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征管体制改革、解决改革后执法合法性和规范性问题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曾小彥表示,税收规范性文件“清、废、改”之后,原国税、地税承担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



他介绍,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电子印章停止使用,新机构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电子印章,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全新推出7类555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惠州市税务局在扎实推进各项改革的同时,践行“机构改革、服务先行”的理念,把服务好纳税人作为推进税务机构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把“放管服”和机构改革同步筹划、一体推进,开展全市办税服务厅融合,对相关的原国税、地税涉税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全新推出7大类555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办税新举措,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进一步降低纳税成本和征收成本,让纳税人感受到税务机构合并后带来获得感。


目前,惠州全市53个办税服务厅已实现“一厅通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等电子办税渠道可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 实现“主税附加税费一次办”,持续提升“一厅通办”水平、不断优化“一网通办”和“一键咨询”体验。


按规定需要向原国税、地税机关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规定需要在原国税、地税机关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驻各县(区)局督导组分别出席了有关县(区)新税务局挂牌仪式。各区委区政府、各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各县区组织部、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当地挂牌仪式。


【通讯员】瑞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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