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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商局惠济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惠济分局)


核心提示


城管局称,他们只有查处权没工商局有处罚权


违反社会良好风惠济尚的广告,工商部门该做何处罚?


26日,郑州郑州市市工商局惠济分工商局局及迎宾路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也向大惠济河报大河客户端反馈说,得知此事后,他们高度重视,因为依据我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版),不得发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户外广告。违反这一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郑州市发布广告。


26日上午,当分局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工商所执法人员前去现场查处时,广告已下架。


那么,既然该广告是违规广告,依据《广告法》,将由工商部门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分局,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工商行政管理局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那么,针对这起广告事件,郑州市工商行政部门又将对广告主和发布者作何处罚?


对此,郑州市惠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迎宾路工商所所长焦豫畅说,目前该广告的发布方还不知道是谁,他们正在调查当中。目前,有关此事,他们已请示郑州市工商局,看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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