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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来源地(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

1、根据发生地确定原则分为以下两种:(1)销售货物:交易活动发生地


(2)提供劳务:劳务发生地


2:根据转让财产所得分为以下三种:


(1)不动产转让:不动产所在地


(2)动产转让: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3、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4、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个人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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