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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计税依据与增值税相同吗(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完全一样)

消费税与增值税构成对流转额交叉征税(双层征收)的格局。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并不都缴纳消费税,而缴纳消费税的货物都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缴纳消费税的货物都同时缴纳增值税,且都属于适于基本税率(13%)的货物范围,不涉及低税率。


除上诉差异外,还存在以下差异:


一、征税范围:


增值税: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


消费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税,零售的金银、铂金、钻石首饰及饰品,超豪华小汽车,批发卷烟


二、纳税环节:


增值税:同一货物在生产、批发、零售、进口环节征税


消费税:一般在生产出厂、委托加工收回、进口环节一次课征,零售环节的金、银、钻石、超豪华小汽车,批发环节的卷烟


三、计税依据:


增值税:单一性(只有从价定率)


消费税:多样性(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


四、与价格的关系:


增值税:价外税


消费税:价内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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