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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多缴所得税退税会计分录(所得税汇算清缴退回所得税会计分录)

在2021年的最后一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简称34号文件,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了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按照以前的规定,企业可以在汇算清缴时选择退税或抵缴下一年度所得税,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申请退税的手续和流程复杂,大部分企业都只能被动选择抵缴下一年度,实际上造成了企业流动资金的占用。


举个例子就更清楚了:


按照旧办法,A公司2021年1-3季度利润300万,第4季度亏损100万,那么第3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需缴纳税金75万,汇算清缴时,企业全年所得税需缴纳50万,多缴的25万留在税局抵缴2022年的企业所得税。


按照新规定,企业完成汇算清缴,可以直接向税局申请将多预缴的25万退回,这无疑增加了企业流动资金,减轻了企业的办税负担。


老板们要提醒一下会计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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