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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地合同的印花税税率(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税率)

进入3月


泉州土地供应接踵而至


3月泉州将出让4幅商住地块


最高限价19798元/㎡


具体信息一起来看看






PART 01 安溪12-P-02地块


『 毛坯限价12075元/㎡ 』


拍卖时间:2022年3月16日16时









1.地块位置:安溪县城厢镇路英片区




2.土地面积:46993.64㎡




3.计容总建面积:103386.008㎡




4.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5.规划指标要求:1.0<容积率≤2.2,建筑密度≤26%,绿地率≥30%,建筑高度控制54m以下




6.起拍价:54900万元




7.加价幅度:100万元




8.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12075元/㎡




9.本次出让采用“限地价、限房价、竞配建”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当竞买人报价达到8亿元时(溢价率45.72%,折合楼面单价7737元/㎡),不再接受更高报价,竞买方式转为竞报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







>>>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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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路英片区12-P-02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22〕3号




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1、出让价格不含契税、耕占税、印花税等税费及公证费。




2、现状为“净地”,以完成安征迁后的现状土地提供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明确承诺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来源属于自有资金而非融资资金(融资资金指银行贷款、债权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若被金融监管机构认定使用融资资金竞标取得土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竞买人应同时承诺竞得后其商品房预售价格接受政府调控。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至3月15日17时工作时间。




(二)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截止(2022年3月15日17时)前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办理完成报名手续,若有需要拍卖出让文件(含竞买须知等)的可于报名期间到2010室索取。




四、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2年3月16日16时。




(二)拍卖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建安大道与笔架山、凤山视线的通透性,场地应按梯级开发,临街立面以中小体量的建筑为主,后排为中等尺度的多、高层建筑,形成退台的空间效果,沿建安大道的建筑高度应根据道路标高进行控制,具体以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须达到20%以上,住宅建设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以上;应独立设置幼儿园,用地面积4050㎡,班数为9班,建筑面积3500㎡以上,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安溪县教育局统筹使用,土地和房屋产权归安溪县教育局所有,税费由开发商负责,且需按照《安溪县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装修交付标准》进行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内部装修设计、预算、施工、结算等费用由开发商承担,装修标准不得低于1200元/平方米(装修标准由教育局委托第三方进行预算审核和结算审计),幼儿园的内部装修设计方案应该经教育局书面确认同意,竣工验收须由教育局先进行初验再按程序组织核验, 幼儿园内部物业管理由教育局自行负责,免缴纳物业管理涉及的相关费用;应配套设置物业管理用房、文体活动场地(用地面积400㎡以上)、社区卫生室(建筑面积40㎡以上)、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260㎡以上)、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60㎡以上)、公厕(建筑面积60㎡以上)和公共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且建筑面积不得少于400㎡;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等公共服务用房应当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城厢镇人民政府统筹使用,土地和房屋产权归城厢镇人民政府所有,费税由开发商负责;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其余公共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均计入容积率指标,且不能改变用途,公益性配套服务用房应与所服务的住宅小区项目同步规划、同步报建、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若分期建设,幼儿园等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应在首期报建、建设。竞得人应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应按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安溪县路英片区12-P-02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21〕238号)和《关于安溪县路英片区12-P-02地块养老服务用房的说明》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和开发建设。




(二)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须到账),并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层自然资源局收费窗口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三)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到6号楼B幢20层2010室提交完整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详见竞买须知);到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人数只有一人,则取消本次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四)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或以已成立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在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我局与新公司或已成立的公司签订补充合同。




(五)该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12075元/㎡。该地块用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分期办理,预售备案价格应服从政府调控。




(六)本次出让采用“限地价、限房价、竞配建”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当竞买人报价达到8亿元时(溢价率45.72%,折合楼面单价7737元/平方米),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土地出让价款缴款时间调整为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的,则竞买方式转为竞报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政府参照安置房回购方式按照3000元/平方米进行回购,每次竞报配建面积为100平方米或其整数倍,竞报配建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当配建面积达到极值时(即竞报建面积达到该项目可建住宅面积最大值),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愿意接受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移交部门由政府指定,税费由竞得人负责,回购房位置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应以套为单位移交,实际移交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且尽量接近竞报面积,多于竞报面积的部分也统一按回购价3000元/平方米进行结算。




(七)当竞买人报价溢价率在45.72%之前时,竞得人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当竞买人报价溢价率达到45.72%时,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价款逾期缴纳的,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加收违约金。




(八)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为三年。




(九)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含竞买须知等)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缴交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安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9070910010010000119140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


白先生:0595-23234662 15260840218


苏先生:15959974987




(十二)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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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2 安溪


350524-CQ-B-51号地块


『 毛坯限价5346元/㎡ 』


拍卖时间:2022年3月18日16时







1.地块位置:安溪县350524-CQ-B-51地块




2.土地面积:4429.93㎡




3.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4.规划指标要求:1.0<容积率≤2.8,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高度50m以下,住宅建筑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5.起拍价:510万元




6.该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5346元/㎡,该地块用地的商品房预售备案价格应服从政府调控。







其它要求:




(一)应配套设置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卫生室(建筑面积30㎡以上)、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100㎡以上)、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30㎡以上)、公共厕所(建筑面积30㎡以上)及公共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二)在用地范围内沿学府路一线设计建设一幢农贸商超综合楼,占地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800平方米,其中一层为开放式农贸市场,二层为农贸超市,三、四层为可分割商业用房。农贸商超综合楼由长卿镇人民政府进行回购统筹安排使用,回购单价统一为1000元/平方米。




(三)应配套设计建设安置住宅14套,每套面积约150平方米,总计约2100平方米;安置房的位置、朝向、套型、面积和层高(不少于3米)等应经长卿镇人民政府书面确认后方可销售剩余房源。安置住宅由长卿镇人民政府进行回购作为安置用房,安置用房回购单价统一为1000元/平方米。




(四)为完善镇区基础设施,竞得人应负责在红线内西侧设计建设一条宽12米的市政道路,道路的设计建设方案需经长卿镇人民政府书面确认。建筑物东、西两侧地下部分退让用地红线最小距离应不小于4米,且围护桩、管线和施工期间操作面不得超过用地红线。






>>>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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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350524-CQ-B-51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22〕4号  


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1、出让价格不含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及公证费。


  2、现状为“净地”,以完成清表并平整后的土地提供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明确承诺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来源属于自有资金而非融资资金(融资资金指银行贷款、债权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若被金融监管机构认定使用融资资金竞标取得土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竞买人应同时承诺竞得后其商品房预售价格接受政府调控。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6日至3月17日17时工作时间。


  (二)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截止(2022年3月17日17时)前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办理完成报名手续,若有需要拍卖出让文件(含竞买须知等)的可于报名期间到2010室索取。


  四、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2年3月18日16时。


  (二)拍卖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应配套设置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卫生室(建筑面积30㎡以上)、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100㎡以上)、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30㎡以上)、公共厕所(建筑面积30㎡以上)及公共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应按每百户不少于20㎡的标准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且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0㎡;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当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长卿镇人民政府统筹使用,土地和房屋产权归长卿镇人民政府所有,费税由开发商负责。


  (二)为完善镇区公共配套服务功能,竞得人应在用地范围内沿学府路一线设计建设一幢农贸商超综合楼,占地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800平方米,其中一层为开放式农贸市场,二层为农贸超市,三、四层为可分割商业用房。该农贸商超综合楼建筑设计方案需经长卿镇人民政府书面确认,其中出入楼梯、通道规格应充分考虑圩日及节假日峰值客流量,并应至少设置一部载重量不少于1600kg的客货两用电梯。农贸商超综合楼由长卿镇人民政府进行回购统筹安排使用,回购单价统一为1000元/平方米,开发商应负责将不动产权证办理给长卿镇人民政府或者长卿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办理不动产权证所涉及的所有费税(含契税)均由开发商承担。


  (三)为满足镇区改造拆迁安置需求,竞得人应配套设计建设安置住宅14套,每套面积约150平方米,总计约2100平方米;安置房的位置、朝向、套型、面积和层高(不少于3米)等应经长卿镇人民政府书面确认后方可销售剩余房源。安置住宅由长卿镇人民政府进行回购作为安置用房,安置用房回购单价统一为1000元/平方米。安置住宅办理不动产权证所涉及的所有费税(含契税)均由开发商负责。


  (四)为完善镇区基础设施,竞得人应负责在红线内西侧设计建设一条宽12米的市政道路,道路的设计建设方案需经长卿镇人民政府书面确认。建筑物东、西两侧地下部分退让用地红线最小距离应不小于4米,且围护桩、管线和施工期间操作面不得超过用地红线。市政道路建成后应无偿提供给长卿镇人民政府开放通行使用。


  (五)竞得人在施工围挡时,应考虑地块北侧居民日常同行出入需要,留足相应的人车通行通道。


  (六)竞得人应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七)《安溪县350524-CQ-B-51地块建设开发说明》作为出让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须到账),并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层自然资源局收费窗口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九)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到6号楼B幢20层2010室提交完整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详见竞买须知);到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人数只有一人,则取消本次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十)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或以已成立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在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我局与新公司或已成立的公司签订补充合同。


  (十一)该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5346元/㎡,该地块用地的商品房预售备案价格应服从政府调控。


  (十二)本次出让采用“限地价、限房价、竞回购价、竞配建”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当竞买人报价达到760万元时(溢价率49%),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土地出让价款缴款时间调整为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的,则竞买方式转为竞报农贸商超综合楼回购价,回购价原为1000元/平方米,每竞报一次回购价减少100元/平方米,竞报回购价最低者为竞得人。当竞报农贸商超综合楼回购价达到0元/平方米(即农贸商超综合楼无偿移交政府)时,则竞买方式转为竞报移交镇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镇政府参照安置房回购方式,按照1000元/平方米进行回购,每次竞报配建面积为100平方米或其整数倍,竞报配建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当配建面积达到极值时(即竞报建面积达到该项目可建住宅面积最大值),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愿意接受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接收部门由政府指定,税费由竞得人负责,具体回购房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应以套为单位移交,实际移交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且尽量接近竞报面积,多于竞报面积的部分也统一按回购价1000元/平方米进行结算。


  (十三)当竞买人报价溢价率在49%之前时,竞得人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当竞买人报价溢价率达到49%时,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价款逾期缴纳的,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加收违约金。


  (十四)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开工,交地后30个月内建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十五)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含竞买须知等)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缴交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安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9070910010010000119140


  (十七)联系人、联系电话


  白先生(资源局):0595-23234662 15260840218


  王先生(长卿镇):13860736265


  (十八)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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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3 安溪2022-3号地块


『 毛坯限价19798元/㎡』


拍卖时间:2022年3月23日16时





1.位置:安溪县解放路西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地块




2.土地面积:22994.28平方米




3.用地性质:商业用地(零售商业)和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教育用地(幼儿园)




4.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幼儿园50年




5.规划指标要求:1.0<容积率≤4.76,建筑密度≤45%,绿地率≥10%,建筑限高100米以下




6. 限价:该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19798元/㎡




7.起拍价:23500万元




8.加价幅度:100万元




9.本次出让采用“限地价、限房价、竞配建”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当竞买人报价达到3.5亿元时(溢价率48.94%),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买的,则竞买方式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地下停车位数量,每次竞报配建地下停车位数量为3个或其整数倍,竞报配建地下停车位数量最多者为竞得人,当配建地下停车位数量达到495个(即竞报配建地下停车位数量达到可处置最大值),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愿意接受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接收部门由县政府指定,税费由竞得人负责,具体车位位置采用摇号方式确定。




>>>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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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解放路西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22〕5号




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1、出让价格不含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及公证费。


2、现状为“净地”,以拆除地上建筑物后的土地地面现状提供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地下涉及的旧建(构)筑物残留基础、地梁等由开发商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如地下有其他公共设施,由开发商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明确承诺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来源属于自有资金而非融资资金(融资资金指银行贷款、债权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若被金融监管机构认定使用融资资金竞标取得土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竞买人应同时承诺竞得后其商品房预售价格接受政府调控。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月22日17时工作时间。


(二)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截止(2022年3月22日17时)前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办理完成报名手续,若有需要拍卖出让文件(含竞买须知等)的可于报名期间到2010室索取。


四、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2年3月23日16时。


(二)拍卖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有关建设要求:


1、该地块建筑限高100米以下,具体以安溪县解放路西片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改建办”)提供确认的《安溪县解放路西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地块施工图》建筑高度为准;住宅建筑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开发商应按照改建办提供的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建设,不得再对施工图进行调整。经济技术指标以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经改建办聘请有资质的公司测绘的指标为准,若与地块的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不符,不得再增补。


2、应按照改建办提供确认的施工图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具体如下:应配套设置居委会及其他用房(590㎡以上)、社区卫生室(建筑面积30㎡以上)、文体活动中心(建筑面积230㎡以上)、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50㎡以上)、垃圾收集间(建筑面积20㎡以上)及公共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且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50㎡;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中心、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等公共服务用房应当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凤城镇人民政府统筹使用,土地和房屋产权归凤城镇人民政府所有,税费由开发商负责;应独立设置幼儿园,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以上,且幼儿园应无偿移交给安溪县教育局统筹使用,土地和房屋产权归安溪县教育局所有,税费由开发商负责;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其余公共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均计入容积率指标,且不能改变用途。


3、开发商应无偿提供:①地下室指定公共区域4097.24平方米(7处)内含标准停车位8个(编号:235-238、557-560)和人防车位69个(编号:R01-R05、R29-R52、R73、R74、R80-R117)与地下室所有非机动车库747.83平方米一并做为该小区摩托车、自行车的公共停车场所,开发商不得处置(包括且不限于销售、出租等),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详见附件2:地下室一、二层平面图);②其它详见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相关要求,其中幼儿园还需按照《安溪县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装修交付标准》进行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内部装修设计、预算、施工、结算等费用由开发商承担,装修标准不得低于1200元/平方米(装修标准由教育局委托第三方进行预算审核和结算审计),幼儿园的内部装修设计方案应该经教育局书面确认同意,竣工验收须由教育局先进行初验再按程序组织核验。


4、该地块属涉及征迁安置,开发商不得用于融资贷款。


5、21#楼办公、幼儿园内部物业管理由使用人自行负责,免缴纳物业管理涉及的相关费用,21#楼设置的物业管理用房(办公)由办公内部物业管理人使用。


6、开发商应按改建办盖章确认提供的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人防工程建设。


7、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祥云路和八三一路道路及市政设施由县城市管理局统一负责设计,其中祥云路的建设和费用由开发商负责,八三一路的建设和费用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


8、本地块场地内及场地与周边所涉及边坡(含坡顶防护)工程,由改建办承担相关地勘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和费用由开发商负责。


9、工程其他建设要求:详见附件1:《二期地块土地拍卖附加建设要求》;附件3:《安溪县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装修标准》。


10、《关于安溪县解放路西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地块建设要求及安置房情况说明》作为出让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安置房建设及回购安置情况说明:


根据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规划审批面积计算报告书,本项目住宅面积为76452.14㎡;商业面积5490.08㎡(其中单倍计容面积1530.92㎡,双倍计容面积7918.33㎡按单倍3959.16㎡计);办公面积10963.14㎡;幼儿园面积:7493.13㎡;地下车位677个(包括普通车位417个,无障碍车位5个,充电车位138个(其中快充车位9个),人防区普通车位117个)(具体指标详见《规划审批面积计算报告书》)。


1、本项目提供住宅面积5000㎡(误差范围±20㎡内不互补)、地下车位447个供开发商销售、处置,人防车位48个按相关规定执行,提供的房产面积以房产预测绘报告书成果为计算依据。


开发商必须提供如下面积的房屋作为回购安置房源:①住宅面积:扣除供开发商5000㎡后剩余的全部住宅面积;②办公、商业全部面积(双倍计容的面积全部按单倍计算回购款);③无偿提供幼儿园全部面积;④无偿提供幼儿园地下一层整层(内含标准车位100个,编号01-100)、办公地下一层车位5个(编号:150、151、171、183、184)。提供的房产面积以房产预测绘报告书成果为计算依据。


回购的住宅房源(户型、房号)由改建办及凤城镇政府优先选定确认。


2、回购房源(包括商业、住宅、办公)总价款约为55267.3万元(回购总价按照住宅综合平均单价5200元/㎡、商业综合平均单价27000元/㎡、办公综合平均单价3000元/㎡分别进行计算,具体回购总价以最终回购面积进行结算)。回购房源应缴纳的税费由开发商承担并负责申报缴纳,并开具与回购总价款等额的正式发票(即:福建增值税发票)。


开发商应根据改建办及凤城镇安置及剩余资产处置的需要,与房源实际产权人、改建办及凤城镇签订三方协议,并根据改建办提供的名册(含户主、房号、价款等),5个工作日内逐户开具正式发票交改建办提供给户主。


安置后剩余的回购房源(含住宅、商业、办公),由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国有单位统一组织处置,开发商应视同为房产销售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且不限于销售许可、售房合同签订等),并负责开具增值税发票。


3、最终回购房面积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有资质的房屋测绘单位(福建省纵横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实际测绘的房产办证面积为准(注:经济技术指标中双倍计容的商业店面面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单倍计算产权面积)。


4、回购房费用支付形式、建设周期等事项条款详见附件4:《安溪县解放路西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地块建设安置房回购协议书》,在回购房源选定后,由改建办及凤城镇政府与开发商签订。


5、实行产权调换的回购房屋,如原水、电、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已开户的,其开户费用可以抵扣新建房屋的安装开户费用,迁移费用由开发商支付,迁移手续由用户办理。


(三)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须到账),并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层自然资源局收费窗口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四)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到6号楼B幢20层2010室提交完整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详见竞买须知);到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人数只有一人,则取消本次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五)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或以已成立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在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我局与新公司或已成立的公司签订补充合同。


(六)该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19798元/㎡。该地块用地的商品房预售备案价格应服从政府调控。


(七)本次出让采用“限地价、限房价、竞配建”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当竞买人报价达到3.5亿元时(溢价率48.94%),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买的,则竞买方式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地下停车位数量,每次竞报配建地下停车位数量为3个或其整数倍,竞报配建地下停车位数量最多者为竞得人,当配建地下停车位数量达到495个(即竞报配建地下停车位数量达到可处置最大值),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愿意接受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接收部门由县政府指定,税费由竞得人负责,具体车位位置采用摇号方式确定。


(八)竞得人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价款逾期缴纳的,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加收违约金。


(九)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3年内竣工并经验收合格,达到交房条件交付使用,其中幼儿园需要土地交付后3年内竣工且装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给教育局使用。


(十)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含竞买须知等)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缴交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安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泉州银行安溪支行


账 号:0000014718783012


(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


白先生(资源局):0595-23234662 15260840218


白先生(改建办):13636933689


(十三)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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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4 德化G2021-24号地块


『 毛坯限价8700元/㎡ 』


拍卖时间:2022年3月31日15时







1.地块位置:陶瓷电商物流园


2.土地面积:68908.1㎡




3.计容总建面积:192942.68㎡




>>其中:


地块一:面积19630.1㎡(折29.45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用地-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




地块二:面积31780.4㎡(折合47.67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




地块三:面积4536.7㎡(折6.8亩),土地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




地块四:面积12960.9㎡(折19.44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




4.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5.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2.8,建筑密度:大于15%并且小于20%




6.起拍价:18790万元




7.竞买保证金:9400万元




8.加价幅度:100万元




9. 限价:该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8700元/㎡




>>>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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